今天出版的《中国纪检监察报》“亮点工作巡礼”刊登了《新疆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以案促改 让每一起案件都成为令人深思的活教材》新闻稿,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发表了点评文章《推动治标成果转化为治本成效》,让我们一起来学习: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重大战略部署,纪检监察机关要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中,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做实做细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开展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治本,找准“病灶”、靶向治疗,从政策和制度层面破解问题、堵塞漏洞,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长效机制,就是纪检监察机关发挥作用的有力抓手。
衡量以案促改的效果,关键看是否补强了管理弱项,看是否织密了制度笼子,看是否有效防止同类问题重复发生,看政治生态是否向善向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坚持惩治腐败延伸到哪里,以案促改就跟进到哪里,针对查办案件中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深入查找“出血点”,找准抓牢机制制度建设的切入点、关键点,协助推动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加强制度建设,把“改”的成效固化为“钢”的制度,把“当下改”和“长久立”结合起来,切实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与此同时,持续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用足用活案件资源,延伸、拓展以案促改的形式和功能,通过以案明纪、强化“不敢腐”的震慑,以案促建、扎牢“不能腐”的笼子,以案施教、增强“不想腐”的自觉,打通三者的内在联系、放大叠加效应,推动治标的成果转化为治本的成效,营造党内政治生态的“绿水青山”,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杨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