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文件、无费用支付明细的情况下支付学习费66506元……”
今年3月,在木垒县新户镇新户村开展监督检查时,这张发票引起了工作人员的注意,做了登记后,当天下午提交县纪委召开的问题线索排查分析会,初步核实工作随即展开,线索终于露出了端倪。
原来,该镇选派副镇长带领8名村干部赴福建学习新型农业知识,在学习期间,集体商议观看舞台节目剧,并以培训费名义出具了9000元票据,在报销时,参加培训人员均未提出此费用自己承担,统一由公款予以了支付。相继,副乡长及村干部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如何做实做细监督检查,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严格依纪依规依法精准有效问责,是我们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需要做好的“必修课”。
今年以来,木垒县坚持以纪委监委机关为“一体”,巡察机构和派驻机构为“两翼”,做实和做细纪律、监察、派驻、巡察四项监督。纪律监督强主力。坚持把日常监督和重点检查结合起来,运用面对面谈话方式开展监督,把管党治党体现在日常,真正用纪律管住绝大多数。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通过走访调研、廉政谈话、工作约谈、强化考核、述责述廉、问责追责等方式,受理问题线索297件,下发检查建议书19份、函询通知书43份,提醒谈话12人,通报批评5人,诫勉谈话69人;立案87件,结案7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0人。开展跟踪回访教育37人。监察监督强动力。紧紧围绕中央区州县党委的重要决策部署,立足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开展“两个责任”纪实管理,督促各党委(党组)制定责任清单,紧盯重要节点,开展监督检查11次,发现问题112个,下发、监察建议书7份、整改通知书96份。派驻监督强活力。建立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7个,建立完善派驻机构工作细则、管理办法。支持派驻机构强化监督首责,加强对党组(党委)班子及成员的监督,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着力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党组(党委)规范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48人次,县委常委会先后听取4个部门责任制汇报。聚焦派驻职责定位,参加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相关会议21余次,充分发挥“探头”作用。巡察监督强火力。坚持政治巡察不动摇,坚持常专结合、以专为主,运用专项巡察、联动巡察、机动巡察、“回头看”等多种方式开展政治巡察。盯住关键领域、关键环节、关键少数,已开展三轮34个部门单位、村、社区、医院的巡察,发现问题693个,移交问题线索77人116条。组建“机动式”巡察组,对全县涉及扶贫领域的项目、资金实施机动式巡察,督查整改问题58个,收回违纪资金88.3万元、违规享受富民安居房2套并重新分配;督促发放贫困户补助款22.7万元、追回固定资产价值67.6万元,压紧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推动巡察成果落地。
“我们要坚持把日常监督抓在手上,及时发现提醒和纠正党员干部个人身上出现的问题,也要推动以案促改,弥补制度漏洞,要完善‘四个全覆盖’的监督体系,使监督更加科学、规范、严密、有效。”该县纪委监委主要领导表示。(木垒县纪委监委 谢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