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己受到了处分,一直觉得辜负了党的培养和教育,心中非常愧疚,处分决定下达以后心中也很懊悔,以至于有时候提不起精神干工作,情绪有些低落,但市纪委监委的‘回访教育’做的很到位,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鸿铭同志联系我,与我交流、交心,让我从思想深处更加理解了全面从严治党,让我真正体会到了严管就是厚爱,明白了全面从严治党就要从我做起!”近日,一名受到纪律处分的市局某领导干部感慨到。
据介绍,近年来,阜康市纪委监委加强了对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的积极探索,建立了“分类施策+联络制度+分级管理+建档立卡”的“回访教育”工作格局,全力发挥“回访教育”在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中的作用,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帮助受处分人员,让受处分党员干部端正思想态度,重拾干事创业的信心。
即,分类施策定计划,按照“四种形态”处分情况进行人员分类,根据不同对象制定符合实际的“回访”教育方式,做到因人而异,因事而异,杜绝以一概全,让每个受处分干部都能感受到有针对性、有“温度”的“回访”方式,通过有计划的“回访”,确保实现教育全覆盖,显成效。
市委领导联络制度,每名市委常委分别联系1-2名受处分干部,确保在其处分期内每半年至少走访1次,通过了解其思想、工作、学习等方面的情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等为重点内容开展“回访”,让受处分人员在思想深处受教育、情感深处有触动、行动作为上有改变。
分级回访管理制度,通过分组连片的方式,常态化开展对受处分干部的“回访”教育。坚持由市纪委监委负责对科级干部受处分期内“回访”不少于2次;其他受处分人员的回访教育,由受处分人员所在的党组织或基层纪(工)委负责在受处分期内开展“回访”不少于2次,通过分级“回访”着力解决“回访”对象在思想、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及问题。
建档立卡评定制度,由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定期收集市委领导、纪委监委及各级党组织或基层纪(工)委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汇报、支部鉴定意见、回访考察登记表等内容,对受处分人员处分期的资料建档,对其表现情况进行评定。对能够积极改正错误并工作表现较好,符合干部选拔任用条件的,市纪委监委积极向组织人事部门提出使用建议。
“市公安局1名市纪委回访教育对象,在处分期间表现较好,思想上行动上均做到了痛改前非。他本人近期也提出了申请,希望组织能够召开大会向党小组全体成员评定他处分期间的表现,市纪委监委经过核实后,确认了该名回访对象的教育感化效果,并向公安局作出评定反馈。”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程秀云介绍说。
据了解,通过阜康市纪委监委“回访教育”的创新工作方式,不但实现了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的全覆盖,同时,运用“纪法与理论、人情与事情”相结合的教育方式,让受处分人员感受到了市委对干部的关心关爱,今年以来,全市共开展回访教育50余次。(阜康市纪委监委 程秀云、吴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