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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一笔往来欠款核销带出的贪腐案件

日期:2019-11-01 16:23:49
文章来源:纪委

  “我们通过查证会计账目,发现市四中会计账目中坠床学生医疗救助往来欠款冲销有很多疑点,通过逐笔核对,顺藤摸瓜发现了可能有人趁乱贪污公款问题,”说起线索发现的过程,阜康市委第二巡察组成员小周雀跃之情溢于言表。

  今年阜康市委第二巡察组在对市第四中学常规巡察时,通过翻阅财务凭证发现该校坠床学生医疗救助往来资金核销中有一笔14余万元的资金没有相关票据,巡察组中精通财会专业知识的小周将这一情况报告给肖组长。

  “往来核销没有相关原始票据,这其中必定有猫腻!”肖组长与小周分析后,认为必须紧盯这笔款项,将问题查清查透。巡察组立即与该校出纳、会计核对每笔借款的预支与冲销,发现这14余万元被经办人侵吞的可能性很大。在侧面与经办人了解情况时,该经办人又心不在焉、含糊其辞。巡察组肖组长马上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报告了这一情况。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敏锐的察觉到该线索指向性强,不但构成违纪很可能还涉嫌犯罪,要求巡察组尽快移交线索。

  阜康市纪委监委接到线索后,立即启动初核工作,借助审计专业力量,对该笔资金进行了“回炉”核查。在核对账目时,经办人胡某对异常冲销的14余万元中的8万元用途不断说辞前后矛盾,而且满腹心事。凭借多年的办案经验,负责该起案件的室主任断定其一定有问题。经过缜密的外围调查,调查人员取得了大量的书证和相关人员的口证,胡某违纪涉嫌违法犯罪问题逐渐浮出水面。阜康市纪委监委立即决定对胡某利用工作便利侵吞公款的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在调查讯问过程中,胡某一开始顾虑重重,避重就轻,但面对无从狡辩的铁证和调查人员不厌其烦的讲政策释法纪,胡某最终“认罪伏法”。

  原来,2016年4月至2018年5月胡某在负责市四中内初办工作期间,利用负责该校学生伊某坠床受伤后治疗、康复工作之机,先后从学校财务室直接和间接预借治疗费68.5万元,在支付完伊某治疗费、康复费和陪护费60.5万元后,胡某趁管理混乱之机将剩余的8万元据为己有。后来,为达到不被发现的目的,胡某又将主意打到了学生头上,他以往来欠款大部分是陪护时产生的住宿费、餐费等费用,没有票据无法报销,学生家长也应承担一部分为借口,诱骗学生家长支付了14.923万元。而学校会计业务水平低,仅凭银行缴款单就冲销了剩余往来欠款,胡某也因此实现了抹平往来账目、贪污公款的目的。

  “8万元被我贪污后,我心情一度也很忐忑,但想着用于伊某的治疗费、康复费和陪护费等费用较大,经手的人多,会计催账催的不紧,也没有人监督我,加上我信用卡上有大笔资金还没有偿还,时间也快到了,我就‘铤而走险’钻了空子,没想到……,我真是后悔啊,是我的贪欲害了我自己……。”

  调查过程中胡某还交代了他将贪污的8万元中用于偿还个人信用卡借款、个人消费、偿还借款的违法犯罪事实。

  这起由往来欠款核销带出的贪腐案件就这样水落石出,胡某贪污公款的问题涉嫌职务犯罪,阜康市纪委监委给予胡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职务犯罪问题已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等待胡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阜康市委巡察办  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