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要李某、姚某案例为鉴,静下心来组织班子成员、站所长及其村干部认真查摆在思想认识、机制体制、教育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把问题找准、找实,警示警醒。”近日,在木垒县举办的警示教育暨以案促改工作会议上英格堡乡党委书记冯锦年承诺到。
以人为鉴别可以明得失,以案为鉴可以知法纪。近年来,木垒县纪委监委坚持以“案”为镜,以“改”为基,认真做好审查调查工作“后半篇文章”。一是在内化思想认识上做文章。以英格堡乡社保所原所长李发惠违纪违法案件为鉴,县纪委监委通过宣读处分决定、案件剖析,警示全乡党委、班子成员、站所(村)及案发领域社保、就业等部门党员干部警醒,查找自身从思想认识、从政行为、纪律要求等方面的差距,强化政治和纪律意识。二是在强化履职能力上做文章。乡党委坚持以案为鉴,举一反三,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主要领导及班子成员、站所长深刻剖析自己在抓班子、带队伍中的薄弱点,对照案例查找自身在管党治党、纪律教育等方面的风险点,及时制定防控措施,督促其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在深化警示教育上文章。通过剖析案件中违纪违法的起因、发展、结局,分析发案人心理、精神变化状态等,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入心入脑,体现警示教育的针对性。同时,以案为例讲解《条例》《监察法》具体运用条款,强化政治、社会、法纪效果。四是在净化政治生态上做文章。针对违纪领域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强化社保、就业等系统党员干部法纪意识,以案明纪,党员干部得到及时警示警醒,为侥幸者给予30日自我悔改时限,最大限度地保护干部,给不知悔改者敲响警钟。五是在固化两个责任上做文章。压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建立明责、督责、考责、问责闭环机制,用足用活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书,充分发挥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功能。适时跟踪监测“改”的成效,强化党纪条规学习,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自觉。(木垒县纪委监委 谢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