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慰问电话又来了,咱们人虽然不在单位,单位的大事小情咱们可一个没错过....”“工作情况常汇报,思想状态常报告,单位对我们的延伸监督,就是对我们的厚爱,防止我们在脱离监督的情况下放松自己.....”玛纳斯县纪委监委外出执行公务的两名纪检监察干部坐在一起寒暄到。
在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量出现激增,外派办案、抽调培训、挂职锻炼等外派干部人数也出现激增现象。今年以来,玛纳斯县的外派干部人数占到本委干部的30%,外派干部的监管也在一段时期以来成为了“真空地带”,存在本级单位管不着,接收单位因工作忙无暇管的问题。本县1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外派工作期间,因监督缺失,出现了违纪违法行为,受到了严肃查处。针对监督不到位、情况掌握不及时等现实问题,玛纳斯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玛纳斯县外派干部管理办法(暂行)》,规范了纪检监察干部外派报批程序,把“严管”要求落实到具体管理中。县纪委监委负责人主动扛起“主体责任”,在外派干部前,开展“谈心谈话”提醒外派干部提高政治站位,明确职责定位,严禁外派干部出现“慵、懒、散、慢、虚”等问题。
同时,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履行好“监督职责”,建立外派干部管理台账,通过每周电话交流、定期家访、不定期座谈等形式,及时掌握外派干部思想动态、工作表现及家庭情况,做好外派干部后勤保障工作。今年以来已对9名外派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家访,提出问题建议11条,帮助解决困难16项,解决干部了后顾之忧,将“厚爱”落在实处。(玛纳斯委县纪委监委 古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