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语说得好: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我们的基础就是基本业务,《规则》《规定》的学习培训就是基础中的基础,每个人都要从《规则》《规定》学开始,认真查找各自工作中的短板、问题,结合这次学习培训增强实际,强化成果,促进工作。”在日前召开的木垒县纪检监察系统《规则》《规定》培训班上纪委监委主要领导强调。
据了解,该县结合实际,及早谋划,专题召开会议研究部署《规则》《规定》学习培训。一是班子带头讲。传达学习自治区纪检监察系统贯彻《规则》《规定》培训工作要求特别是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努热木·斯玛依汗同志在培训班上的讲话精神,按照班子分工,班子成员成员带头领办专题,分章节开展学习研究,并对《规则》中10个章节和《规定》9个章节进行逐一分配带头原文领学、逐条解读。二是征订配发学习资料。开设资料室,配备《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对照》《反贪污贿赂工作实用法律法规》等业务书籍200册,征订《条例》《监察法》《规则》《规定》及释义、学习问答,印制《纪检监察干部系列讲义1-3》,做到人手一本。三是开设科室主任讲坛。结合机关各部室职责分工,由政策法规研究室、案件管理室、纪检监察1-4室、审查室科室主任重点备课,对《规则》中6个重点章节和《规定》6个重点章节结合案例对照贯通开展解读。四是深入联系点讲。按照《县纪委监委常委班子联系点制度》和《县纪委监委机关科室联系乡镇审查调查工作制度》,“班子成员+科室主任+科室干部+联系点”分赴11个乡镇开展一对一学习培训。分解讲解一堂业务课和一堂案例课,课时不少于2小时,并对日常监督执纪问题中疑难问题进行分析研判,规范工作流程。五是举办大练兵竞赛。专门制定《竞赛方案》,由机关科室出题,乡镇纪委接单开展线索分析研判、撰写初核报告、方案请示、调查报告、模拟谈话、制作谈话笔录、案件分析、知识竞赛、案件点评、走读式谈话安全演练等,检验培训效果,选拔参赛队员。六是开展集中测试。集中培训期间坚持一培训一测试一公示,知识测试不少于5次,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进行补考,2次(不包含2次)以上者由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进行约谈。(木垒县纪委监委 谢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