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州党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至4月,州党委第八轮巡察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对奇台产业园区、奇台县准东将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呼图壁县苗木花卉产业园区、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木垒县准东老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等10个园区、部门(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常规巡察。2019年5月初,州党委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反馈了巡察意见,提出了整改要求。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10个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奇台产业园区
1.理论武装重视不够。中心组学习针对性不强,园区没有对“新发展理念”进行系统学习、专题研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江苏响水天嘉宜‘3.21’爆炸事故”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未及时传达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按照《奇台县关于规范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通知》要求,制定中心组、干部夜校学习计划,每月组织一次中心组学习、两次干部夜校学习,着重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思想、新发展理念进行系统学习、专题研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提升推动园区经济发展的本领。上半年共组织干部夜校学习15次、中心组学习4次,中心组成员结合工作实际开展专题调研28天、撰写调研报告1篇,完成了理论学习任务。二是通过集体学习研讨、夜校学习、专题调研、州县干部理论大讲堂等丰富的学习形式,增强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实效性,单位副科级以上干部共参加县委中心组学习6次,在“访惠聚”驻村点开展夜校学习3次。三是组织全体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进行系统学习,特别是对“江苏响水天嘉宜‘3.21’爆炸事故”安全生产的批示精神在4月2日、5月10日分别进行了再学习。
2.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抓党建意识不强。党建引领发展成效不明显。园区党工委专题研究党建工作不够,重业务轻党建,政治与业务“两张皮”;党工委对企业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指导督促不力;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会议、学习、“三会一课”、集体活动等载体,不断强化产业园区党工委政治建设,强化产业园区党工委引领园区经济发展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各企业党支部在企业经营发展中的战斗堡垒作用,杜绝党建与发展“两张皮”、政治与业务“两张皮”。二是修订完善了《奇台产业园区党工委研究党建工作会议制度》,对党工委研究党建工作、阶段性重点工作进行了明确。三是由分管领导、党建干事按季度对企业党建工作调研指导,重点跟踪指导部分企业党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不规范、新建党支部运作等问题。四是深入核实园区某矿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入党过程,与县委组织部对接补充其入党缺失资料,严格规范发展党员程序。
3.财务管理混乱。财务印鉴至今仍然使用前任管委会主任的私章;报销要件不全,有的票据无领导签字;公务卡执行不到位,存在借用备用金时间过长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已向县委呈交《关于申请配齐奇台产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的报告》,在管委会主任到任前,财务印鉴调整使用党工委书记私章,待管委会主任到位后再予更换财务印鉴私章。二是对差旅费报销无住宿票问题进行核实,按照规定补齐手续,规范票据报销。三是严格控制备用金借款行为,因“访惠聚”等工作需要借款时,履行借款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借据,注明借款用途,经分管领导及财务主管领导签批后,财务室方可支付。借款本着“前账不清、后账不借”的原则,须在2个月内结清。凡出差、参加培训等必须凭公务卡消费,事后凭票据报销。
二、奇台县准东将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
1.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未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四张清单”,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意识淡薄;未配备专职纪检干部;利用重大典型案件对党员干部开展警示教育不够深入;单位负责人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对人员编制情况底数不清,空编空岗现象突出,工作人员流失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2019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履行党组织主体责任,督促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二是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0日召开党员大会和支委会选举配齐党支部班子,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部。三是做到廉政警示教育常态化。观看《任性的代价》警示教育片,学习《昌吉州通报五起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中共昌吉州纪委办公室关于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件的通报》和《自治州党委关于叶尔哈力·夏依扎、李艳兵、庄鉴、刘强、冯长江等5人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等典型案件,增强全体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让党员干部守住底线,做到“拒腐蚀、永不沾”。四是按照昌吉州编委办《关于设置奇台县准东将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的通知》(昌州党机编发〔2013〕4号)文件核准的奇台县准东协调办编制人数为15名,根据昌吉州党委《意见》要求,与县委沟通配齐人员进驻准东管委会开展社会事务工作,办公场所和后勤保障服务由准东管委会统一安排,同时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激发干部工作积极性。
2.党管干部宽松软。个别干部纪律意识淡薄,违规占用下属公司车辆,公车私驾,收受礼金。干部队伍懒散现象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已于5月8日将借用的奇台县准东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务用车归还,从源头上杜绝了公车私驾,以后将严格按照公车管理规定执行,同时杜绝公车私驾等现象。二是修订完善《奇台县准协办考勤管理制度》,执行请销假制度,上下班实行签到制,一月一汇总,一月一通报。如发现迟到早退、工作期间玩手机、唠家常现象在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5-6月公示考勤汇总2次,未出现工作时间唠家常、玩手机、迟到早退现象。三是已于6月10日前进驻准东管委会开展社会事务工作,根据《意见》和《2019年东三县准东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要求,干部管理及绩效考核等由准东管委会和奇台县实行“双重考核”。
3.票据报销审核把关不严,财务人员调整频繁,且多为聘用人员;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未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各类支出报销要件不全,存在票据报销无领导审批签字现象。
整改情况:一是奇台县招商发展服务中心已交由县商务工信局主管,以后将不存在报销非本单位人员出差票据问题,同时本单位的票据报销将严格按照财务规章制度执行。二是2019年初新招录会计专业事业编制人员1名,专职从事会计工作,并做好财务交接工作。三是财务软件升级安装完成后,按月完成记账工作,做到日清月结。四是向工行提交办理公务卡申请,等公务卡办理后,所有公务活动将使用公务卡消费,事后凭票据报销。五是对财务报销票据进行自查,对报销要件不全,无领导签字、无明细清单的支出进行整改,补齐资料、手续。今后严格履行财务报销审核制度,对票据要件不全、签字不全、无明细清单等情况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三、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1.党委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不好,主要领导存在先定调子作决策现象;班子成员沟通交流不畅,补台意识弱,合力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4月3日召开党委会议对《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5月23日处党委扩大会议对修订后《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讨论,修改后印发执行。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定坚决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四个不直接分管”“末位表态”制度,处党委班子成员牢固树立“一盘棋”的观念,坚持每周召开一次党委会,做到会前沟通,会上充分发表意见,积极参与决策。三是处党委组织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之间认真开展谈心谈话,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制定针对性措施,全力抓好整改落实。
2.巧立名目发补贴。以高福利来推动工作,习惯用发放津贴补助提高职工工作热情;发放伙食补助费、住站费、差旅费、评审费、洗车费等项目繁多。
整改情况:一是处党委对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筑牢纪律红线和底线意识。二是计划财务科对2016-2018年发放的伙食补助费、住站费、差旅费、评审费、洗车费进行统计核实,根据整改措施对不符合规定的费用进行清理,由计财科、纪委提出整改意见,经2次处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对不符合要求的评审费、洗车费等进行清退,金额合计212032元,其中:专家评审费1300元;洗车费11360元;清退伙食补助160000元;清退住站费 39372元。三是处党委组织财务人员对《会计法》组织进行学习,修订了《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财务管理制度》《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督促抓好制度落实。
3.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缺失。对存在的项目工程未经政府采购审批、未进行招投标手续、个别干部职工参与包地入股、清理整治办公用房不彻底等诸多问题,纪委没有提出监督意见,致使廉政风险隐患长期存在。
整改情况:一是处党委下辖各支部设立纪检委员,配齐配强支部班子,进一步明确纪委委员的职责和分工,明确监督的范畴与事项。二是各支部通过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召开组织生活会,利用“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效果。三是分批次组织全处党员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开展了1次警示教育活动,切实筑牢全处党员干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四是处纪委对2016-2018年水利工程零星项目进行梳理并提出监督意见。五是处纪委对个别干部职工参与包地入股的问题进行摸查核实,参与包地入股人员已于2019年5月解除合同。六是对于整治办公用房,纪委全程参与单位办公用房整改,目前已通过了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验收。七是处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廉政风险高危的资金使用、工程项目招投标等做到全程跟踪监督,目前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均能按照规定严格执行,各项手续完备。
四、呼图壁县苗木花卉产业园区
1.党工委领导核心作用弱化,以财经领导小组代替党工委决策,内部监督作用发挥不好。
整改情况:一是在完善规章制度方面。4月1日,党工委修订完善了《苗木园区党工委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制度履行党工委领导单位财经工作的职责,强化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二是在贯彻落实制度方面。党工委已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严格依照党工委议事规则确定的权责范围,研究讨论各项重大决策,保证各项决策有效落实。三是在落实监督责任方面。凡是单位研究的重大事项,均通知纪工委书记和纪检干事全程参加,对所有财务开支情况进行监督,确保各项财务制度落到实处。
2.办会无预算,不量入为出,花钱没有节制。
整改情况:一是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苗木园区党工委自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在会议中多次教育和引导班子成员树立廉洁从政理念,重点在苗博会举办、S115、S201线苗木管护等方面严格按照财务制度实施,坚决反对铺张浪费,树立勤俭节约的意识。二是在改进工作作风方面。在2019年苗博会的举办前期,苗木园区党工委想方设法、多方协调,与亚欧博览公司洽谈协商,依托亚欧博览公司资源广、信息广、档次高的优势,把苗博会办成展览展示、交流交易、助推产业发展的平台。三是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对第八届苗木花卉博览会经费的预算支出,苗木园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与亚欧博览公司经过多次商谈,在招商招展、开幕式活动、配套活动、氛围营造、后勤服务等各个环节的支出进行细化把控,党工委会议多次研究经费预算,做到在每个环节都精打细算。
3.纪工委履行监督责任不到位,在监督履责上用心用力不够,工作中不会执纪,不知如何监督;三年来未主动办理一起案件,不知如何问责。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严格履行主体责任,全力支持纪工委认真履行好监督执纪责任,纪工委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区州县纪委会议精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内监督条例》等相关业务知识,提高了纪工委整体工作能力和水平。二是纪工委坚持问题导向,敢于担当履职,对全体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约谈提醒。三是建立健全责任清单。明确监督责任的具体内容、目标要求和主要措施,做到落实有清单、考核有标准、追责有依据。四是纪工委加强对党员干部的作风纪律监督,按照《党内监督条例》及实施办法贯彻落实。
五、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
1.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三会一课”制度长期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一是党工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加强党支部工作检查指导,上半年研究支部工作议题共11个,分别于3月20日、6月27日主持召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会议2次,采取调阅支部工作手册、指导参加支部组织生活、开展工作检查等方式,督促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下发整改督办通知单2份,于5月31日、6月14日及21日约谈支部书记6人次。3月20日下午,党工委书记杨吉荣结合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做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专题党课,7月1日,又结合园区党工委庆祝建党98周年活动,给园区各支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上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做合格党员》专题党课。二是督促各支部每月按要求向党工委上报“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方案,经党工委审定后开展。截止6月底,各党支部共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23次。园区党工委副书记李玉东、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张建国分别参加支部组织生活4次。
2.形式主义问题比较突出。对上级有关学习教育、工作安排意见等各类文件要求,落实起来“一批了事”,从班子成员到科室长,习惯于层层批转,造成文件“空转”现象。
整改情况:严肃文件批办落实,杜绝不签署任何意见、一批了之的现象发生。班子成员亲自对上半年党工委、管委会收文批办情况进行了检查,并于6月20日在干部职工会上进行了通报,截止6月14日,共批示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来文108件,其中已落实104件,未落实4件;共批示上级党委及有关部门来文90件,其中已落实81件,未落实9件。
3.大幅调减隐匿公务用车维护费支出,以虚开发票方式报销单位租用私车、接待用餐支出。一些大额开支未上会研究、未履行政府采购手续。票据报销审核审批不严,存在附件不全及往来账目清理不及时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单位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自治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和要求,强化班子成员及干部职工纪律规矩意识;二是修订完善了财务管理、差旅费管理、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管理等制度,对所有产生财务支出的行为,今后一律先审批后实施,分类建立财务票据审核清单事项,凡不符合清单事项规定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2019年上半年“三公”经费支出3.3万元,较2018年同期相比下降30.62%。三是加强对采购招标事项管理。今年上半年,共实施政府采购项目10项,其中自行采购3项,合计采购金额234.1万元。经检查,无违规采购招标行为。四是对长期挂账的往来账目分类进行清理,对错记账目进行了账务调整。五是加强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从6月15日起,安排对单位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建立和完善了固定资产管理台账,共查出入账资产50.33万元,未入账资产价值9.86万元,主要是文件柜、办公桌椅、电脑、打印机等,目前正在对账实不符的情况进行整改。
六、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
1.机构职能服务边缘化,工作重心发生偏移,将协调办整体调整到高质量发展办公室,致使主责主业被虚化弱化。
整改情况:一是县委将高质量发展与五彩湾协调办彻底进行剥离,重新抽调人员组建发展办,明确主任岳喜同志不再负责高质量发展工作,明确办公室人员不再参与高质量发展相关工作。二是进一步明确主责主业。州党委《关于进一步明确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意见》下发后,办公室以代表县委、政府协调服务准东开发区社会事务工作为中心,主动与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对接,就承担的主责主业进行认真梳理,已报县委、政府审议确定。三是通过积极协调对接,6月份县政府制定了县落实准东社会事务工作方案。目前,正在筹建落实准东社会事务工作服务中心。
2.落实主体责任不够有力,日常监督管理缺位,没有针对财务管理、车辆、物品采购等廉政风险点开展学习教育、建立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制度。
整改情况:一是针对日常管理缺位问题,制定了《五彩湾协调办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6月15日组织开展了岗位廉政风险自查,确定了单位“三重一大”决策、票据报销、公章使用、公车使用等9个廉政风险点,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做出岗位书面承诺,强化了廉政风险的防控。二是党支部书记“以树牢干部职工廉洁防范意识”为主题,为全部干部职工讲授了党课。
3.经费管理问题较多。年底突击花钱,直接将年底结余的数万元用于充值加油卡。虚列开支隐瞒公务用车等费用,以差旅费、车辆维修等形式发放驾驶员补助、报销违章罚款和接待费用支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单位职工认真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规范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的意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级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政机关公务车辆管理办法》等政策文件,强化了干部职工风险意识和规矩意识。二是针对违规以公务用车费用名义支付4100元车辆违章罚款,以其他支出名义支付7200元接待用酒和3000元肉苁蓉礼品的问题,明确产生的违规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违规支出的14425元已追回;三是按照2019年财务预算报告,合理分配年度财政经费,明确财务人员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财政经费支出结余情况;四是重新修订《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公务车辆管理制度》,坚决杜绝以其他经费开支套取公务车辆使用经费的现象,严格做到专款专用,实报实销。
七、玛纳斯县工业园区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机制落实不到位。2016年至2018年大额资金支出21笔均未上会研究;重大事项由行政主要领导说了算。
整改情况:一是修订完善了“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重大事项议事规则,进一步明确了议题范围、程序及要求、责任和监督等约束事项,并组织领导干部进行了学习;二是修订完善了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和财务票据报销制度,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中学习;三是对21笔大额支出进行了逐笔审核,并由管委会原主任和财务会计做出了书面说明。
2.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源防治能力不足,监管缺位。环保长效监督机制不健全,个别涉事企业“屡改屡犯”。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联合环保部门检查企业83家、依法查处违法企业5家;对违规生产、偷排污水的一家企业,启动了断电程序并清除生产设备;对某企业违规开工项目进行了查处,并责令立即停工、拆除违建;联合应急管理局封停了屡次不按要求整改的3家纺织企业;二是建立了不守诚信企业名录,并对相关企业予以重点监管,同时公布了园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举报电话;6-7月接到举报电话2次,并对园区内乱倒垃圾、损坏公共设施行为进行了处置;三是完成了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回头看”工作,并建立了排查台账,实现了对问题企业的长期跟踪、动态管理。
3.党工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不够,纪律和规矩意识差,违纪违法行为接连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把党章党规、党员教育管理条例、机关工作运行规则纳入党员干部个人自学和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纪律整顿,对屡次违纪者在晨会和单位工作群内进行了通报;二是通过开展为期1个月时间的强化补课学习,要求全体党员干部牢记党章党规、准则条例,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增强违纪违法成本核算意识;三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的开展,深入学习了法律法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切实增强了干部职工对纪法的敬畏意识;四是常态加强对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督检查,及时公布企业违法举报电话,推动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园区监管责任进一步落到实处。
八、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1.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三重一大”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重大事项研究记录无议事过程,民主决策未能充分体现。选人用人搞“一言堂”,会上主要领导“先发言”“先定调”。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认真学习《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明确议题范围、议事程序、议事规则,切实杜绝主要领导“先发言”“先定调”现象再次发生;二是严格执行“联审联批”制度,由财务人员初审、办公室审核、分管领导审批、主要领导签批,同时坚持对5000元以上大额资金提交班子会议研究,规范资金支付程序。
2.2016年至今未开展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重点科室、重点人员监管有漏洞。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党风廉政各项要求,召开支委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排查工作,上半年共开展风险点排查1次;二是结合各科室工作实际,有针对性的对重点部位制定防控措施,并于6月28日、7月4日两次进行廉政谈话,切实做到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3.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不到位,对分管的业务工作研究落实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研究过问少,对“四张清单”内容不清楚。
整改情况:一是6月28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推动“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二是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工程建设、公园营销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制定了《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四个不直接分管”工作制度》《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领导班子重大问题议事规则(试行)》《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办公室财务管理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严格执行;三是制定印发“两个责任”“四张清单”,在公示栏内进行公布,切实提升全员知晓率。
九、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
1.执行党委议事规则不认真,民主决策流于形式,长期以财经会议或党工委扩大会议代替党工委会研究“三重一大”事项。
整改情况:一是6月6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对园区党工委议事规则进行了学习,让全体干部职工知晓党工委会议议事范围和事项。二是园区目前已召开党工委会议5次,做到了所有重大事项必须经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度,明确财经领导小组会议、党工委扩大会议议事范围。
2.领导班子违规决策,2017年经民生工业园区财经领导小组会议研究,给单位职工每人每月发放交通补助费,干部职工私车公用再按照行驶公里数给予交通费补助,私车公养问题比较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行政事业单位支出管理》《关于开展违规使用公车加油卡“私车公养”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等文件,牢固树立廉洁自律意识,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发生。二是清查出违规补贴3.8万元,将全部退回单位。三是制定完善公车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公务用车,已杜绝私车公用的现象。
3.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主要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实,“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工作手册空白较多,制定的《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月活动实施方案》照搬照抄,没有针对性开展活动;“纪律教育年”三项专项整治活动征求意见流于形式,开展活动虚以应付。
整改情况:一是制定了园区《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二是组织党员干部职工集中学习了中央、自治区、自治州各级纪委全会会议精神,督促抓好“四张清单”落实。三是召开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2次,7月1日召开了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听取了各党支部半年工作情况。四是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做到了一人一档,落实个人重大事项变更报告制度,1名副科级领导向纪工委报告了个人重大事项变动情况。开展廉政谈话2次。
十、木垒县准东老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
1.落实中央环保督查整改工作不力,协管办配合准东环保局对5家兰炭企业进行拆除。截止巡察组进驻前,5家企业的焦炉、烟囱等焦炭生产设备仍未拆除。
整改情况:一是已经于6月10日再次到拆迁现场对五家企业的所有设备拆除情况进行核实,确认五家企业所有生产设备都已经拆除,已不具备恢复生产的能力;现场清理未完成,企业正在面向市场出售已经拆除的设备。二是协管办工作人员6月17日到芨芨湖工业园清理现场,催促场地清理。目前,有4家企业已清理完毕,1家企业正在清理。
2.党的领导弱化,行政“一把手”把党支部的领导职能仍然混同于行政组织的管理职能,行政领导占主导地位,搞个人说了算,“三重一大”事项均没有经会议集体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木垒县准东老君庙协管办党支部接收到巡察组反馈整改意见后第一时间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等相关党内法规,做到所有重大问题都在党支部会议上讨论通过。2019年4月24日和6月22日召开了党支部会议对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协调服务工作进行了会议研究;党支部5月7日和6月22日会议研究决定科室负责人和领导的分工;4月17日和6月22日又分别进行了党建研究等。二是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调动了班子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党支部6月22日会议对赴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调服务人员进行了人员分工和工作部署,提高了决策的科学化水平。
3.“三公”经费管理不严,公务接待费、差旅费、车辆维修费等报销要件不全。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木垒县准东老君庙协管办财务管理制度》,2019年规范公务接待、差旅费、车辆维修等公务接待、采购等行为。二是严格落实2019年初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中提出“派车单”、“派餐单”、“派差单”制度,目前“三单”已经按照要求实行。三是按期召开党支部会议,杜绝临时动议,确保开支等重大事项件件有依据,事事有落实。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10个单位党组织的巡察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反映。
1.奇台产业园区 联系人:王渊朝;联系电话:18999553509;邮政信箱:奇台县政府院内奇台产业园区管委会;邮编:831800;电子邮箱:969611259@qq.com。
2.奇台县准东将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富荣;联系电话:18997811978;邮政信箱:奇台县民主路原武装部办公楼一楼;邮编:831800;电子邮箱:1137270239@qq.com。
3.昌吉州呼图壁河流域管理处 联系人:丁建宏;联系电话:0994-4508835;邮政信箱:呼图壁县东风大街86号;邮编:831200;电子邮箱:1404403518@qq.com。
4.呼图壁县苗木花卉产业园区 联系人:宁为群;联系电话:13899613487;邮政信箱:呼图壁县水晶社区民政局5楼;邮编:831200;电子邮箱:951573180@qq.com。
5.吉木萨尔县北庭工业园区 联系人:李雅儒;联系电话:0994-6914016;邮政信箱:吉木萨尔县北庭路23号;邮编:831700;电子邮箱:2469894033@qq.com。
6.吉木萨尔县准东五彩湾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罗娇;联系电话:18809058885;邮政信箱:准东开发区五彩湾新城五彩路101号准东政务中心;邮编:831700;电子邮箱:270136854@qq.com。
7.玛纳斯县工业园区 联系人:何东生;联系电话:0994-6656015;邮政信箱:玛纳斯县团结南路自然资源局综合办公楼三楼玛纳斯县工业园区综合办公室;邮编:832200;电子邮箱:93880238@qq.com。
8.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 联系人:李明杰;联系电话:13779850276;邮政信箱:玛纳斯县凤城西路81号农业农村楼(玛纳斯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局);邮政编码:832200;电子邮箱:20557048@qq.com。
9.木垒县民生工业园区 联系人:徐晓阳;联系电话:0994—8220367;邮政信箱:木垒县北环东路201号;邮政编码:831900;电子邮箱:412642321@qq.com。
10.木垒县准东老君庙开发建设协调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胡炜;联系电话:0994-4869016,13999558904;邮政信箱:木垒县住建局四楼;邮政编码:831900;电子邮箱:113693615@qq.com。
州党委巡察办联系人:罗玉刚 监督举报电话:2238750
以上10个单位党组织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推进情况见昌吉州政府网、博格达网、昌吉零距离和昌吉州纪检监察网。
中共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