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底线”观念早已形成,但在我们身边仍有少数群众甚至一些党员干部心存侥幸,触破法律“底线”,因酒驾醉驾被受刑。
为更有效地打击“醉驾”犯罪,警示广大群众,特别是党员干部杜绝酒驾醉驾。近日,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对6人(其中公职人员3名)酒后驾驶的人员进行了集中公开开庭审理,针对公职人员酒驾醉驾犯罪,特意组织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300余名机关干部及社区群众参加庭审旁听,接受警示教育。
法院当庭对帕某某、刘某某、赵某某等6名被告人进行了公开宣判,分别被判处一个月至五个月不等的拘役,并处相应罚金。宣判后,每名被告人都懊悔自己不应该喝酒开车,不仅被禁驾五年还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
“今天参加现场庭审旁听,真是让我警醒!看了这份宣传资料,我猛然发现犯罪与否就在一瞬间,想想真的很吓人。”“以后都不敢喝酒了。”县网信办干部刘蒙说道。
据了解,该三名国家公职人员因构成危险驾驶罪问题已于6月26日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县委组织此次全县各乡镇、县直部门部分干部参加庭审旁听,接受深刻的警示教育,用身边人身边事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吉木萨尔县纪委监委 殷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