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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用好监察建议书 做细做实扶贫领域案件查办 “后半篇文章”

日期:2019-05-06 17:47:01
文章来源:纪委

  “建议你乡对照通报问题,举一反三,严格自查自纠,深入查摆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富民安居工程验收管理方面的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近日,阜康市纪委监委向上户沟乡下发了《监察建议书》,这也是该市纪委监委2019年在扶贫领域开出的首张监察建议书。

  据悉,2015年以来,该市累计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16件,其中上户沟乡作为重点扶贫乡,黄山村作为自治区级的重点村,涉及24件,占全市扶贫领域查处案件的20.7%,成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的“重灾区”。在昌吉州纪委下发的《关于六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件的通报》中,也将上户沟乡薛某案件作为典型在全州进行了通报。

  为进一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持续巩固“四风”整治成果,充分发挥以案促改和“一人病发、全体预防”的警示教育作用,针对薛某案件,市纪委监委以下发监察建议书的形式,开出“药方”,督促相关单位查找漏洞,规范整改,扎紧制度的笼子,并要求被建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就建议的采纳情况与整改落实情况提交书面报告,确保监察建议“落地有声”。

  据了解,今后阜康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抓住关键环节,层层压实“两个责任”,做深做细做实全市扶贫领域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科学研究案发规律,深挖问题根源,有针对性运用监察建议书,不断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用好反面教材,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到查处一起案件、教育一批干部、整改一类问题、完善一套制度,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阜康市纪委监委 刘学超 蔺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