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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着力打造专业化基层监察员队伍

日期:2019-05-05 12:58:43
文章来源:纪委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州纪委全会精神,培养政治坚定、理念先进、纪法兼通的乡镇(街道)监察员队伍,近日,昌吉州纪委监委印发《关于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能力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着力从三个方面提升基层监察员的能力素质。

  一是突出理论学习,坚定理想信念。发挥州纪委监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引领作用,借助“学习强国”“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试平台”“新疆干部网络学院”“新疆纪检监察网”等网络媒体学习平台,结合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使全州基层监察员对党忠诚、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对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和国家专责机关的认识更加深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纪律建设、监督执纪、政治巡察、责任追究各环节更加自觉。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聚焦主责主业。通过定期学习、专题培训、实践锻炼等方式增强基层监察员业务素质。县市纪委监委每月组织县市纪检监察干部、乡镇(街道)监察员开展集中业务学习1次,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每周组织乡镇(街道)监察员、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开展集中业务学习1次。州、县市纪委监委每季度开展“干部讲堂”。利用党校、援疆省市培训资源,州纪委监委举办专题培训班8期,突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审理、追责问责等方面培训纪检监察干部和基层监察员400名左右,实现基层监察员业务培训全覆盖。抽调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通过跟班、跟案、参与巡察、督导检查等方式开展实践锻炼。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监察办公室主任到州纪委监委实践锻炼1个月,乡镇(街道)纪(工)委监察办公室其他纪检监察干部到县市纪委监委实践锻炼15天。通过业务强化培训,使基层监察员纪法贯通意识、法治思维进一步增强,监督执纪专业知识不断丰富,日常监督、执纪审查、依法调查本领不断提高,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全面落实。

  三是定期指导评查,层层传导压力。实行业务指导“三级联动”,州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部室主任联系县市,每季度开展业务指导1次;县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和部室负责人联系乡镇(街道),每月开展业务指导1次;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监察员联系村,每周开展业务指导1次,做到点对点业务指导,面对面解决问题,增强业务指导的针对性。开展基层监察员每月业务测试,每月确定重点开展闭卷测试,成绩在全州纪检监察系统进行通报,目前已经开展闭卷测试两次。州、县市纪委监委不定期对对日常监督、线索处置、审查调查、处分执行等纪检监察业务工作质量开展评查,以此来检验“能力建设年”活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