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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而复得”的八万块

日期:2019-04-19 13:05:42
文章来源:纪委

  “你们来了啊,快进屋坐”田长路热情的招呼着。看到精神面貌焕然一新的田长路,玛纳斯县广东地乡监察办公室主任张立丽露出了欣慰的笑容。

  2019年春节前夕,玛纳斯县广东地乡监察办公室在开展村级巡访工作中,群众反映该村委会主任沈某在建设老年活动中心工程中乱收费、乱摊派的问题线索,该乡监察办公室在请示县纪委监委,获得批准后,对沈某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调查,2016年,沈某当选该村村委会主任。任职初期,沈某工作有思路,肯实干,确实为村民办了一些实事、好事;由于业绩突出、群众拥护,他在村里树立起了较高的威信。随着时间的推移,沈某的心态也逐渐发生了变化。

  2018年,该村集体财务“入不敷出”,许多工作无法顺利开展,作为村委会“一把手”的沈某没想着如何发展村集体经济、开源节流,而是把主意打到了村民“腰包”上。“村集体是给全体村民办事的,现在村里这么困难,让村民交点钱替村集体解决一下困难也是正常的。”于是,头脑中对党纪法规毫无概念的沈某立即将自己的“好主意”付诸实施。4月,沈某以“收取资金,为老年活动中心配备运行设施”的名义,向居住在本村的32名外来户、6户村民进行摊派,共收取资金20余万元,沈某安排他人账外保管,用于村集体各项支出。

  “村上要收钱,一下子让拿出来八万块钱,作为一个外来户,我也不敢说啥。”广东地乡监察办公室巡访调查时,被摊派金额最高的外来户田长路抱怨道。“我就担心这个钱不出,村上在其他的事情上为难我。”

  违规收费虽然解决了老年活动中心配备运行的问题,但却侵害了基层群众的利益。在被调查审查过程中,沈某仍在为自己辩解:“收上来的钱是给全体村民办事用的,用于集体支出,我又没往自己钱包里装,这能算错误?”直至审查人员认真为其解读《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沈某才逐渐开始正视自己的错误。“这些钱确实不该收,我的行为属于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摊派费用,加重了群众负担……”。

  村干部本应当好领头人,致力于为村民谋福利、办实事,可沈某却把本村群众当成了“提款机”,摊派费用,增加群众负担。

  经组织帮助教育,沈某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自筹资金20余万元,退赔给摊派的38户村民,主动提出辞去村委会主任的申请,经广东地乡党委研究决定,同意其辞职申请。

  “说实话,我真没想到我那八万块还能再回到我的手里,现在真的是政策好了,纪律严了,老百姓的大小事情都被关注到,真的是太温暖了!太感谢党,太感谢你们了!”一见到来回访的乡监察办公室工作人员,田长路不断地感谢着。

  “维护你们的利益就是我们的职责,今后,我们要把监督“挺在前面”,从源头杜绝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发生!”张立丽郑重承诺到。(玛纳斯县纪委监委 孙卫东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