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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时评: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减负”成效的标尺

日期:2019-03-18 11:17:25
文章来源:纪委

  近期,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通知》,这一消息一径公布,基层的同志们无不欢欣鼓舞,信心倍增。大家纷纷表示,不辜负党中央的关心、关怀和理解,不辜负广大各族农牧民群众的真切期盼。

  《通知》从发文、开会、监督检查等多方面进行要求和重申,可谓具体而细致,体贴基层无处不在、关心基层细致入微,基层干部满心感动、感激、感谢,落实《通知》要求,首先要牢固树立正确的绩效观、价值观、人生观,其次要坚持从自身做起,把感动、感激、感谢转化为工作动力,转化为对人民的真诚情感,转化为求真务实的作风,再次,我们要以真诚的态度、有力的举措、坚强的斗争精神,面对群众、引领群众、服务群众,为实现每一个人的梦想不懈努力。

  通过“减负”更要改进作风。作风不实是我们最大的敌人。纵观诸多通报的典型违纪案件,均因作风不实丢了“乌纱帽”,为党组织抹了“黑”,失去了群众的信任。做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要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认真倾听广大农牧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立足实际,从小处着眼,从他们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特别是对生活困难的家庭,要主动与与他们促膝交谈,了解他们的生活困难和内心的向往,出点子、找路子、开“方子”,用自己的真心真情、微薄之力,帮助他们解决困难诉求、改善生活、增产增收。 

  通过“减负”要弘扬斗争精神。要按照“1+3+3+改革开放”总体要求,培养敢于担当、敢于拼搏、敢于负责的精神,不断增强吃苦在前、享受在后,敢为人先、甘于清贫、善做善成的能力,不回避矛盾、敢于直面问题,不邀功不推诿,从实际出发,一步一个脚印、一棒接着一棒推进工作开展。

  通过“减负”更要提质增效。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群众满意度是检验“减负”工作成效的关键。作为基层干部,要俯下身子,因地制宜,认真研究工作,谋划发展,把提升群众“幸福指数”放在突出位置,申请扶贫项目资金要征求群众的意见、调整种植业结构要得到群众的支持、发展旅游业要获得群众的认可、保护生态要立足群众的生活,坚持说一件、干一件、坚决杜绝政绩工程、设景造势、盲目攀比。

  强化“减负”工作监督检查。《通知》重在落实,坚持克服“减负”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加大对监督检查力度,对“减”什么、怎么“减”开展日常监督,在巩固“减”、防止“减”又“加”上强化思考谋划,对不愿“减”、不想“减”、不会“减”的同志进行引导教育,把“减”的工作做深做实做细,把“减”的力量和智慧汇集在为人民群众服务上,让群众真切感受到“减负”带来的是干部作风转变的新变化、新面貌。

  让我们共同行动,少一些豪言状语,多一些实际行动,少一些虚无飘渺假作为,多一些务实管用的真把式,把服务群众上做足文章。(木垒县纪委监委 谢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