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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以案为鉴”典型案例通报大会长鸣警钟

日期:2019-01-25 10:35:03
文章来源:纪委

  “五工梁中心村原党总支副书记、上斜沟片组原党支部书记李某借村民名义套取国家农业滴灌项目以奖代补资金并占为己有,行为性质恶劣,严重破坏了党员干部在群众的形象,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2018年7月4日,李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涉嫌贪污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这是近日阜康市九运街镇召开典型案例通报大会时通报的一起案例。

  “通报的这一个个案例就发生在我们身边,都是我们熟悉的人,这样的警示教育更有震撼力,对自己的触动太大了,发人深思,令人警醒。我们一定要从中吸取教训、防微杜渐,不断增强纪律规矩意识、宗旨意识,把心思放在工作上,不能心存侥幸,严于律己,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行动作表率。”阜康市九运街镇干部吴红旸表示。

  连日来,阜康市十个乡镇(街道)陆续召开典型案例通报大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中纪委十九届三次全会、自治区纪委九届四次全会精神。着力运用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敬畏纪律、学习纪律、遵守纪律。今年,阜康市纪委监委制定了《关于典型案例剖析 警示教育 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方案》,针对查办的违纪违法案件重点剖析,分析案发原因、研究案发规律、强化警示教育,持续释放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惩治腐败的强烈信号。

  据悉,阜康市纪委监委坚持把纪律和监督挺在前面,筑牢“不敢腐”的思想防线,注重做好执纪审查“下半篇文章”。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法院庭审等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为党员干部敲响警钟。要查办案件,更要警醒一片,将案例资源转化为教育资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2018年全年下发案件剖析报告6期、典型案例通报11期,通报违纪违法干部103人,确保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阜康市纪委监委 蔺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