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感到自己出事是迟早的,天天处于担心害怕恐惧之中,但又心存侥幸,在组织函询时意图蒙混过关,以为自己可以躲过一‘劫’”,没想到……昌吉州环保局原局长赵某涉嫌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告诫所有公权力行使者犯了错误要及早回头,切勿自己关上组织挽救的大门。
近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并印发《自治区纪委监委鼓励主动交代问题和投案自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释放出强烈的信号,也给一些心存惶恐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指明了出路。《办法》鼓励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党员和公职人员主动交代问题和投案自首,以争取悔过自新、从宽处理的机会,达到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目的。
犯了错不可怕,可怕的是认识不到自己的错误,始终游走在法纪红线之外,现实中能主动投案自首的贪腐分子还是占少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主动交代本人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涉嫌职务犯罪的被调查人主动认罪认罚,自动投案,真诚悔罪悔过的,监察机关经领导人员集体研究,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可以在移送人民检察院时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这些都说明在党中央坚持反腐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下,违纪违法人员切莫逃避现实,出了问题犯了错误,只要能够及时醒悟放弃侥幸心理,能主动向组织交代、说清楚,组织永远不会放弃“治病救人”。(阜康市纪委监委 蔺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