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奇台县紧紧围绕《自治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区、州党委要求,本着“推动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有效向基层延伸,真正构建起集中统一、权威高效的监察体系,实现对基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的目标,积极推进乡镇监察体制改革。
统一安排部署,坚持改革高位推动。成立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等任副组长的奇台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落实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对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工作进行统一安排部署,协调沟通、指导检查。
制定实施方案,确保改革有序推进。研究制定《关于奇台县监察委员会向乡镇派出监察办公室实施方案》、《奇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设立方案》,对工作任务、实施步骤及工作要求进行明确,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梳理基础信息,建立监察对象数据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和《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监察对象范围认定的意见》,明确监察对象类别和范围,准确界定全县15个乡镇监察对象,对6428名乡镇监察对象建立监察对象信息库,对信息库进行动态管理。
配强监察干部,严把选人用人关。聚焦忠诚干净担当要求,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形象关,共设置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15个,核定行政编制68名,按要求配备了派出乡镇监察办公室主任15名,副主任15名,监察员29名,监察员由乡镇党委提名推荐,县纪委监委考察任命。
配齐监察信息员,发挥基层监察组织作用。指导乡镇监察办公室采取指定、聘任等形式配齐村(社区)监察信息员,建立完善村(社区)监察信息员考勤、例会、定期报告、年终评定等制度,有效落实监察信息员对村(社区)事务的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参与权、报告权,发挥村(社区)事务监督作用。
下一步,奇台县将建立完善乡镇监察员工作运行和管理制度,严格规范问题线索受理、处置方法及监督调查措施使用。同时,建立派出乡镇监察员考核评价机制,由县监委定期对其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综合考评,切实提高工作成效。 (奇台县纪委监委 包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