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吉布库镇上堡子村原党总支委员、九片区党支部书记徐生柱克扣低保户古某2018年第一季度低保金1060元,用于个人开支。2018年9月,徐生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已追缴并退还古某。”11月15日,昌吉州纪委监委通过党内通报和“昌吉零距离”等微信平台通报曝光了五件近期查处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立刻在群众中引起了很大反响。
今年以来,昌吉州狠抓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强化扶贫领域执纪监督问责,认真贯彻执行自治区纪委《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办法》,共下发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通报28期,通报典型案件102件,涉及党员干部120人,通报曝光案件占到查处案件总数的28.7%。州纪委监委每月对全州查处的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进行总结分析,剖析案发的主客观原因,视案件性质和影响,通过发文通报、案件通报、网络发布等方式,在一定范围内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详细通报违纪人员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违纪事实、案发经过、处理结果,不回避、不遮掩、不袒护,坚持用身边事警示身边人,让违纪无处藏身,让心存侥幸者望而却步。被公开曝光的案例,案发单位在通报后15个工作日内,要针对案件暴露出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不以问责代替整改。案件通报后,州县两级纪委积极对受到处理的干部进行跟踪回访,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容错纠错,让犯过错误的同志感受到组织的温暖,形成“改了就是好同志”的良好氛围,确保曝光后的“良性循环”。
昌吉州始终坚持把典型案例作为“警醒剂”,通过制度化的措施,强化通报曝光,确保通报曝光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深化以案促改,让违纪者以刮骨疗毒的勇气和决心审视自己,心存敬畏,从而达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效果,转变干部作风,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昌吉州纪委监委 马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