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进一步增强学校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昌吉州第四中学纪检委按照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的精神,组织纪检委全体成员,专题学习了新修订的《条例》,同时对校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条例》提出了明确要求: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坚持每天自学,扎扎实实学习,做到真懂会用,对标《条例》,严于律己。
一是网络学习及时跟进。州四中纪检委第一时间以网络形式转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登出的《条例》宣传微视频,并及时转发权威网站的《条例》解读文章,通过微视频、网络等形式,组织广大教职工、党员干部对新修订的《条例》进行学习宣传和观看,丰富了学习形式,进一步强化了学习效果。
二是集中开展知识竞赛活动。2018年10月17日,州四中纪检委在组织全校教职工开展了《条例》知识竞赛,本次竞赛共设六个考场,有151名党员领导干部参加了竞赛,广大党员干部踊跃参与答题,此次竞赛为闭卷测试,通过参与活动,广大党员干部提高了学习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起到以赛促学的效果。
三是时时提醒、知纪敬纪。州第四中学通过学校QQ群、办公例会等各种场合,实时提醒广大党员干部学习《条例》、敬畏法纪。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严格遵守《条例》,切实做到懂法纪、讲规矩、知敬畏、明底线。
通过观看微视屏、知识竞赛等活动,加深全校党员干部对《条例》的认识、理解,把《条例》的各项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形,把《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体现在工作中,切实做到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守住纪律“底线”。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党员干部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州纪委监委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