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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州:巡察反馈“交账”压实整改责任

日期:2018-10-08 16:48:21
文章来源:纪委

  近年来,昌吉州党委始终坚定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不解决,比不巡视的效果还坏”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踏石有印、抓铁留痕的决心狠抓巡察反馈问题整改。9月25日至27日,十一届昌吉州党委开展了第六轮巡察反馈工作。按照州党委“五人小组”会议部署,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5个巡察组向11个被巡察的乡镇、县(市)部门党组织反馈巡察意见,形成巡察威慑,推动改革发展。

  一是把牢反馈环节,落实好“双反馈”制度。州党委巡察组从把牢反馈环节入手,向被巡察党组织的反馈体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向被巡察单位的上级党委“五人小组” 原汁原味反馈,要求认真督促所属乡镇、部门抓实整改;向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反馈开门见山,直指问题,敲响警钟,亮起红灯。

  二是注重反馈效果,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州党委巡察办和巡察组逐一研究巡察反馈报告,在确保反馈问题精准的情况下,透过业务看政治,通过表象看实质。将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存在的各种问题,从被巡察单位党委层面上剖析找准根源,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反馈不遮不掩直指要害、戳痛麻筋,切实让被巡察党组织书记看清问题不足,正视短板差距,发现政治偏差,真正“红脸出汗”感到压力,认真反思不足履职抓整改。

  三是实行“集体交账”,厘清压实“整改责任”。巡察组将移交问题线索进行分类,向被巡察党组织清楚“交账”, 党组织负责人在移交清单上签字背书,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涉及纪检、组织、政法、财政、建设、扶贫等相关部门的问题线索及建议,当场移交相关主要负责人,提出明确整改要求,切实压实整改责任,共同履责做好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整改落实。

  据了解,此轮反馈,共移交整改问题247条,反映重点人问题线索38条。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问题照单全收,做出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的表态。(州党委巡察办 罗玉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