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州党委派出四个巡察组,于2018年9月28日至30日,对十一届州党委第四轮巡察的4个单位进行巡察回访督查。现将有关督查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督查对象
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州教育局、州第一中学、州供销社。
二、巡察督查主要内容
主要督查被巡察部门(单位)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需要督查的事项。
三、巡察组联系方式
为便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反映情况,各巡察组设立了联系电话和联系信箱,安排专人负责接待来信来访。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向巡察组反映巡察整改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第二巡察组回访督查单位:昌吉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粮食局);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24;电子信箱: 350383677@qq.com 。
第三巡察组回访督查单位:昌吉州第一中学;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64;电子信箱:cjzdsxcz@sina.com 。
第四巡察组回访督查单位:昌吉州教育局;信访举报电:15609940084;电子信箱:1241278773@qq.com 。
第五巡察组回访督查单位:昌吉州供销社;信访举报电话:15609940094;电子信箱:905859266@qq.com 。
特此公告
昌吉州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