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历史栏目
  4. 工作动态
  5. 正文

阜康:“两提醒两指导两督导”提升巡察整改成效

日期:2018-09-25 16:43:20
文章来源:纪委

  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其目的是找出病症的根源,从而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通过问题的解决,最终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巡察后整改工作是巡察工作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最为重要、最容易被忽视的一个环节,整改成效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阜康市委注重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强化措施、压实责任、狠抓督导,突显成效,有效杜绝巡察工作前紧后松、虎头蛇尾。市委巡察办通过“两提醒、两指导、两推动”的模式,切实提升政治巡察整改成果。

  “两提醒”压实巡察整改责任。阜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要求,召开巡察反馈会时邀请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参加,提醒市分管领导履行“一岗双责”、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纪检机构履行“监督责任”;针对2018年两轮巡察发现的13类328条问题,梳理出形成突出问题通报和问题清单,在市科级干部大会上进行通报和交办,构建自上而下、齐抓共管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推动巡察整改事项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提醒全市各级党组织切实承担管党治党责任。

  “两指导”明确巡察整改任务。市分管领导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民主生活会找问题、溯根源,帮助被巡察单位分析存在问题,列出整改清单,提出整改措施。目前,第一轮被巡察的8家单位正在积极与分管领导沟通筹备召开巡察专题民主生活会;市委巡察组指导被巡察党组织制定巡察整改方案,对巡察反馈事项进行细化分解、排定措施、明确时限,明确整改目标任务。

  “两督导”强化巡察整改成效。市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被巡察党组织存在问题清单,采取回访督查和日常督查两种方式跟踪督导。按照“谁巡察、谁回访”的要求,由巡察组对被巡察单位反馈意见的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回访督查;按照“统筹协调、跟踪管理”的原则,由巡办对被巡察单位整改遗留问题、未办结的巡察移交事项及巡察组回访督查中新发现的问题适时进行督查,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到位。

  通过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发现被巡单位整改工作存在诸多问题,有的雨过湿地皮,搞形式走过场;有的见硬就回,对棘手问题束手无策;有的滥竽充数,用打算干的事情代表整改完成;有的梳理的不细致不认真,整改问题有遗漏等等。对此,市委巡察机构督促被巡单位在问题整改上要坚持标本兼治,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了《关于巡察问题“挖根源”专题民主生活会实施方案》、《阜康市党委巡察督查工作暂行办法》等10项既管当前又管长远的实用管用的制度类、程序类的具体措施,落实靠实整改工作。阜康市巡察工作通过采取“两提醒、两指导、两督导”方式,向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40条,拟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84条,相关职能单位89条,使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掌握了分管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明确了分管领域的廉政风险点,压实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使被巡单位提高思想认识,主动认账领账、深刻警醒反思,切实认识到整改工作的严肃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整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下狠茬、使真劲、出实招、求实效,推动每一个问题都整改落实到位。目前,通过进一步推动被巡单位整改,16个立行立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整改完成率达到了100%,一些列入中长期整改的问题正在有序推进。(阜康市委巡察办  冯福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