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印发以来,阜康市纪委监委迅速行动,采取微信公众号转载、编印学习宣传手册、推出“学《条例》 争做合格党员”H5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贯彻,全市各部门(单位)组织各级党员干部对照新旧《条例》各项条款,围绕《条例》修订的背景和意义、八大亮点等方面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把握精神实质,在全市掀起了学习新《条例》热潮。
阜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鸿铭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3年内两次修订,再次释放出以铁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新修订的《条例》把纪律建设的政治性提高到一个新的高度,纪检监察机关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条例》,牢牢把握纪律建设的政治性,以实际行动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滋泥泉子镇党委书记李萍说:“新修订的《条例》,对领导干部的家风建设提出了明确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通过对典型违纪案件的学习,家风败坏往往是领导干部走向严重违纪违法的重要原因。滋泥泉子镇民风淳朴,长期把家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既要严于律己,又要从严治家;既要把好廉洁自律的“前门”,又要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让自身与家人言行都经得起考验,当得起表率,并以此来带动和影响周围的人。”
阜新街道纪工委书记马金娟说:“新修订的《条例》将新型违纪行为列入了“负面清单”,作为基层的纪检监察干部,我们更要唤醒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强化敢于较真碰硬,勇于铁面执纪,更要学以致用,结合正在办理的案件,对照《条例》寻根求源,在实践中深化对《条例》的理解和应用,做到真学、真懂、真用。”
博峰街道党工委一名中层干部表示“新修订的《条例》第一章第二条加入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条,前面我们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他为我们指明了道路,突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决心。作为科室负责人,我会带头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平时工作的习惯和自觉遵守的规章,切实做到以身作则,这样才能更好地管理科室里面的干部。”
滋泥泉子镇二道河子中心村老干部郑殿明说:“此次新修订的《中共共产党纪律处分条》,我最关心的是针对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问题新条例是怎样处分规定的,通过参加村党组织的学习和自学,新《条例》对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共9条,新增1条,修改5条。特别是对不作为、乱作为的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分规定,这就让制度“长了牙齿”,再也不会成为“一纸空文”了。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指导性更强,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熟悉和掌握《条例》的具体内容,更要自觉遵守《条例》,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使铁的纪律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要把纪律真正当做碰不得的红线,做一名知纪、畏纪、守纪的合格党员。”天池水电支部书记张宏基在学习时说到。
下一步,阜康市纪委监委将加强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把执纪和执法贯通起来,坚持纪严于法、推动纪法衔接,真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努力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的战略性成果。(阜康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