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我站在被告席上,后悔万分,羞愧不已。我走到今天这一步,就是因为放松了学习,放松了自我要求,愧对多年来党组织对我的教育和培养,愧对我的家人。希望大家以我为戒,好好工作,珍惜自由,不要以身试法……”8月7日上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组织昌吉市、玛纳斯县各乡镇、街道、市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90余人到玛纳斯县人民法院现场参加了昌吉市建国路街道原党工委书记刘某涉嫌受贿一案的庭审旁听,听着刘某发自内心的忏悔,大家在思想上受到了深深触动。
“现在的警示教育非常接地气,这次旁听法院庭审,看到的是我们身边的人和事,很有感触,也很受教育。”在参加庭审警示教育活动后,奇台县东湾镇村干部说道。8月9日,昌吉回族自治州组织吉木萨尔县、奇台县各乡镇(部门)党政一把手以及村干部100余人到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参加了奇台县东湾镇原党委书记冯某某涉嫌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旁听,接受零距离警示教育。
今年7月以来,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期间,昌吉回族自治州纪检监察系统以案为鉴,先后11次召开庭审教育大会,将庭审现场变为教育课堂,分批次、分级别组织近500名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特别是涉案系统、发案县市(单位)的人员到庭审现场旁听,让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身临其境,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发案县市(单位)的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庭审教育大会,举一反三,发挥了案件警示教育作用。
为充分发挥查办典型案件的警示教育功能,昌吉回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加强与州人民法院、州人民检察院、州委党校和州内新闻媒体合作,自2015年起组建了昌吉回族自治州党风廉政建设“三基地两平台”,即警示教育基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法院庭审教育基地、党校教育平台、媒体教育平台,并按照“用好用活反面典型警示教育案例,用身边的人和事进行零距离教育”的工作思路,探索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方式方法,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法庭审理现场,以案明纪,以案释法,用“看得见、感受得到”的方式,让监督对象亲历庭审现场、聆听违法犯罪人员的沉痛忏悔,达到“惩处一人,教育一片”的效果。2015年以来,昌吉回族自治州纪委监委先后6次组织州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到法院旁听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犯罪庭审;各县市先后32次组织相关人员旁听本级法院审判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宣判过程。
昌吉回族自治州纪委监委负责人介绍:“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目的是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让大家走进庭审现场,直接感受司法审判的场景,亲身感受法庭的庄严,亲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程序,使大家对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有更加直观的认识,深刻体会‘严是爱、宽是害’的道理,自觉做到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州纪委监委 张永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