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奇台县原副县长、西北湾镇第一书记李艳兵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阜康市纪委监委组织全市各单位党员领导干部与奇台县部分党员领导干部共200人参加了旁听庭审。
“由于自己定力不足,意志不坚定,触犯了纪律底线,导致今天成了罪人。现在站在这里,内心感到十分的懊恼和内疚。由于我的过失,使工作的单位受到了重大损失,给我的家庭带来了不可磨灭的痛苦”。庄严肃穆的庭审现场,被告席上李艳兵的沉痛忏悔,深深直击着全体旁听人员的心灵。
庭审现场,经过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清晰再现了李艳兵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和过程。整个案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被告人对受贿行为供认不讳,表示认罪伏法。在庭审最后被告人陈述阶段,李艳兵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相当后悔,自己给家人、亲友带来了很大负面影响,对不起组织、领导、亲友,自己因犯罪失去了自由和尊严,永远失去了荣誉,万箭穿心般的悔恨。
参加庭审警示教育的一名干部表示,“旁听庭审如同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给自己敲响了警钟,我要从违纪违法案件中吸取深刻教训,以案为鉴,警钟长鸣,不断增强自身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
“反腐倡廉不是一句空话,只有严守法纪,自爱自律,忠于职守,坚决抵制不良风气,才能消除滋生腐败的土壤,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阜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鸿铭表示。
这次案件庭审警示教育,进一步拓宽了我市党员领导干部警示教育渠道,对在场旁听的每位党员干部思想触动极大,旁听庭审教育取得了良好效果。下一步,阜康市将继续深化党风廉政教育,健全制度机制,拓宽教育平台,实现书本学习教育与体验式教育的有效结合,长鸣拒腐防变的警钟,进一步增强全市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阜康市纪委监委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