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党风政风监督员四项主要工作职责。宣传职责:参与宣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针、政策、进展和成效,反映、转递人民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调研职责:了解反映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遵守党纪党规情况,督促其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促进从严治党、依法行政;参与讨论、研究党风政风有关政策的制定,提供政策咨询,发表意见建议。监督职责:收集社会上的不正之风问题线索;及时跟踪群众反映的问题,对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和窗口单位为民办事情况进行督查。每名党风政风监督员在聘期内须向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提供5条以上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其他职责:按照县纪委监委安排,参加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办理县纪委监委安排的其他事项。
奇台县纪委监委通过聘请党风政风监督员的方式,进一步扩大监督视野,畅通民意反映渠道,使监督员成为纪检监察机关的“千里眼”、“顺风耳”,让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切实形成党风廉政建设强大工作合力。(奇台县纪委监委 陶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