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历史栏目
  4. 工作动态
  5. 正文

昌吉州积极探索建立督查督办制度 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日期:2018-07-19 18:20:56
文章来源:纪委

  近日,昌吉州党委巡察办协调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和州直机关工委、教育工委、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等部门,专门召开巡察反馈整改问题和线索移交会议,将州党委第五轮巡察中对昌吉职业技术学院、州二中等10个州直部门、单位专项巡察发现的整改问题及问题线索,以清单形式进行整体移交,强化问题整改落实和线索核查办理,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建立清单明责任。为避免被巡察党组织巡察结束后存在过关心态,前紧后松、敷衍应付,以及做表面文章,以出台制度代替整改,弄虚作假等问题,州党委巡察办根据州党委“五人小组”会议要求,将被巡察的10个州直部门单位2015年以来在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发现的193条问题进行梳理,按照管理权限和职责要求,分别建立向州纪委监委移交问题清单和线索清单、向州委组织部移交问题清单、向被巡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移交问题清单、向业务监督部门移交问题清单,及时分别移交各主责部门,明确督促整改要求和办理时限。同时,按照州党委要求,建立了向分管州领导报送巡察反馈意见建议督办函的工作机制,提示州领导履行“一岗双责”,担负起督促分管部门单位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为被巡察单位整改把关定向,协调解决整改中的难点,确保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并将巡察问题整改纳入州党委、政府班子民主生活会内容,层层压实整改责任。

  跟踪督办促整改。州党委巡察办探索建立督查督办制度,通过建立移交清单台账,督促州纪委监委、州委组织部、州直机关工委、教育工委、财政局、审计局、人社局等主责部门严格履职,督促抓好移交清单的整改落实。督促州纪检监委、州委组织部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主动监督、靠前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全程跟进督导整改,持续跟踪督办;州直机关工委和教育工委作为州直机关和教育部门的主管部门,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梳理下属被巡察部门单位的反馈问题整改进展,动态分析整改成效,抓实整改工作;财政、审计、人社等部门要按照职责要求,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力度。通过明确主责,厘清责任,督促落实,形成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链条,抓实抓细抓好整改落实,维护巡察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严查快办强震慑。为进一步提高巡察成果的转化效率,州党委巡察办按照州党委“五人小组”会议要求,指导各巡察组集中统一将巡察发现的各类问题线索按照建议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建议了解关注类、建议参考类三个类别向州纪委监委案管室进行了移交,共移交问题线索32条,其中:涉及州党委管理干部16人,科级及以下人员16人。对移交线索中涉及贯彻落实总目标作风不实等问题线索,坚持快查快办,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区别处理,及时下发了问责通报。对5个单位的6名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通报批评;对3个单位的4名党员领导干部分别给予了党内警告和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1名问题严重的党员领导干部立案审查调查。同时,责成7个单位党委(党组)向州党委书面作出深刻检查,在全州产生了极大震动和强烈反响,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震慑效果。(州党委巡察办 吴思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