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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人·手记】检察蓝与纪检监察“剑”碰撞的“交响乐”

日期:2018-07-18 22:36:03
文章来源:纪委
  “周局长,刚才在立案会上,你对李某问题线索查办的思路让我茅塞顿开,看来检察院出来的‘高手’在查办案件上就是不一般呢?”走出会议室,我不禁由衷的夸赞道。

  “哪里呀,那是因为我们干反贪反渎的时间长,接触的案子比较多,自然见识的手段也多,查办贪腐案件的思路也比较开阔,今后你们查办的重大贪腐案件多了,自然也会的。”周武局长谦虚的同时还不忘“安慰”一下我。

  “要说查办重大贪腐案件,由于很可能涉嫌犯罪,我们肯定比你们“行当”,但要论起‘纪言于法、纪在法前’,我们这些转隶的人员可得向你们好好学习呢。”一同步出会场的张璐委员真诚的说道。

  话一投机,我们转“战”到办公室继续“论道”。

  “要说查办重大贪腐案件吧,尽管每起贪腐案件的贪腐手法各有不同,但核心是针对职务犯罪类型的特点,明确办案思路,‘对症下药’制定调查方案,把所有应该考虑的因素转换成调查行动,再逐个排除,最终得到案件突破的证据,我看纪委查办案件的初核方案和调查方案比较简单,很多因素考虑的不全面,需要在今后查办案件过程中针对性加强。”我一面听,一面思索,一面频频点头。

  “当然了,我们这些转隶人员到纪委工作后,对纪律的认识、纪委的认识较之前有了很大的改变,以前认为纪委查办的都是些作风问题、“微腐败”问题,相比较检察院查办的大要案来说,办起来 “不过瘾”,骨子里还有点看不上,不过通过一段时间的学习,我现在认识到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职责的职责定位,理解了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深刻内涵,明白了践行“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患于未然的现实意义,也深切体会到了纪委在及时治病树、拔烂树、正歪树,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尖刀’作用,这两天我正在为之前的‘无知’懊恼呢,看来加强学习迫在眉睫,太落后会被你们这些纪委的干部‘瞧不起’ 哟。”周武自我鼓励的同时,不忘调侃我一番。

  “我现在就纠正你!”好容易抓住一个“漏洞”,我不禁提高了声音:“现在都是一家人了,还说你们我们,这么外道,是不是不想在纪委‘干’了?!”

  一愣之后的张璐委员和周武不禁哈哈大笑。笑过之后,张璐委员不禁感慨道:“监察体制改革以后,反贪反渎的力量整合到了监察委,对于曾经身为检察官、现在又转换身份为纪检监察干部的我确实是一个挑战,如何更好地进行纪法衔接,更好地履行监察委监督调查处置职能是我们今后要努力学习实践的课题,大家一同加油哦。”

  一场愉快的交谈在会心一笑中结束了。走在回家的路上,仰望繁星点点的星空,总有最亮的一颗光耀如明灯。坚信在这盏明灯的指路下,全体纪检人一定会并肩前行、携手共进,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阜康市纪委监察委 王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