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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对少数人的通报是对多数人的关爱

日期:2018-07-09 11:54:09
文章来源:纪委

  “2018年5月6日,卞某某在未向组织报告的情况下,违规给儿子操办“百日宴”,邀请单位同事及亲朋好友……2018年6月,卞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月4日,在阜康市第二十个党风廉政教育月活动动员大会上,一则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让全市300余名与会党员领导干部振聋发聩,警醒奋起。

  “这次通报对象既有乡镇干部也有部门干部,甚至还有纪检监察干部,找准了“病灶”、摸清了脉象,精准画像,再次敲响了警钟。”阜康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琴表示。

  阜康市一名基层纪委书记学习完通报后说,“这次通报的力度是前所未有的,特别是对在职领导的问题也不留情面,震慑力度是不容小觑。”

  阜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马鸿铭字字铿锵,态度坚决。“今年的党风廉政教育月动员大会既有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又有巡察反馈、法纪学习,目的就是喊醒大家,坚持问题导向,坚定不移推动阜康市政治生态正道而行、向前向上、风清气正。”

  今年以来,阜康市坚持把警示教育作为廉政教育的主要方式,充分利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今年以来共下发典型案例通报10期,实现案例通报常态化,形成强大震慑作用。(阜康市纪委监委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