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一个火热的季节,也是收获的季节。莘莘学子经历了高考,考入自己理想的学府。而作为一名纪检监察系统的新兵,经历了两个多月一边学习一边参与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走上了纪检监察的岗位,也收获了满满的“学习经”。
“学习经”之一:向规矩、政策学习。
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纪检监察作为监督执纪的主体,要监督问责别人,首先要强化自我监督和约束。打铁还需自身硬。这监督和约束从何而来,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向规矩、向政策学习。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这就决定了纪检监察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工作,讲规矩,讲程序,按要求请示汇报是工作中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这就需要我们一方面向书本学习,一边向身边懂规矩、懂政策的纪检监察老兵学习。学习规矩和各种政策,学习如何在工作中把握好政策的方法,学习如何在办案过程中守好规矩的经验做法。
“学习经”之二:向制度、条例学习。
从4月底参加州纪委举办的学习培训,到6月底参加全区业务知识测试。短短两个月时间,收获很多,最深的感受就是要不断的学习。学习各种制度,学习党纪党规等各种条例。从第一次领到《学思践悟》讲义,第一次翻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次认真阅读《中国共产党纪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带着新鲜,带着好奇,也带着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茫然。通过学习,一点点找到了工作的状态,一点点化解了心中的疑惑,一点点有了自己的理解。
“学习经”之三:向实践、案例学习。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系统的新兵,在熟悉掌握党纪党规、各类条例及问责办法的基础上,还必须在开展业务工作的同时,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纪检监察的主责是监督,这就要求我们有一双善于发现问题的眼睛,而发现问题的能力则来自于我们的内功和本领。内功和本领的提升不是一朝一夕就能练就的,需要我们在日常工作学习中,不停的学习,不断的总结,甚至从一些办案过程中,反复的总结、思考和归纳。只有这样,我们的内功才能增强,我们的监督才能更准确、到位。(州纪委监委驻宣传部纪检监察组 邓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