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因为自身管理不善,我种植的庄稼赔了近1万元,2017年,就想着能虚报一点土地亩数,领取点补贴款,把损失弥补回来......”
“这不是你套取补贴的理由,你身为村干部,直接与老百姓打交道,你的违纪行为直接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侵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我一定汲取教训,努力工作,用我的辛苦指数赢得群众的幸福指数。”
这是阜康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在调查核实损害群众利益案件中与一位村干部的一段谈话对白。
今年以来,阜康市纪委监委坚决落实中央、区州纪委监委对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安排部署和市委的工作要求,通过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等方式,完善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举报平台,打通群众举报“最后一公里”,编织全覆盖监督网。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联动,畅通问题线索移交渠道,逐步构建多部门联动的线索摸排机制,持续将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作为巡察和群众工作督导重点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及时移交核查处置,推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向纵深发展。采取“联合作战”方式,加强与相关专责部门和主责部门的协作,组建联合核查组,深入一线审核档案资料,入户排查,收集线索,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对全市10个乡镇(街道)、62个村(社区)扶贫工作开展监督检查。集中开展现场督导督办,会同相关部门对虚报冒领、违规套取、挪用惠农惠民资金等问题进行梳理核实,深挖细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蝇贪”“微腐败”问题。目前。阜康市共梳理扶贫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线索29件,立案查处10件,下发通报两期,通报曝光典型案例8件,力促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在基层落地生根,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阜康市纪委监委 俞军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