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台县采取“自查自纠+专项督查”模式,在“肉孜节”、“端午节”期间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县纪委监委、全县各乡镇、部门单位对照《关于“五一”端午期间深化作风建设,坚决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县纪委监委、全县各乡镇以“专项督查”为主,县直各部门单位以“自查自纠”为主,安排专人通过“谈、听、查”三步工作法,对全县各乡镇、景区、度假村、农家乐、宾馆、商超等开展重点监督检查,运用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对全县公务用车使用情况进行“点穴式”督查,力争做到全方位督查。
截止目前,县纪委监督及15个乡镇纪委共监督检查30次,检查度假村、农家乐24家(次)、商超66家(次)、旅游景点3个、酒店(宾馆)10家、车辆372辆(次)、调阅相关发票记录30份。县直部门单位组成自查自纠组60个,开展自查自纠116次,检查度假村、农家乐51家(次)、商场超市37家(次)、旅游景点5个、加油站30家(次)、快递12家(次)、民爆1家(次)、车辆278辆(次),调阅相关发票记录2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