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主体责任,延伸监督执纪渠道。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和脱贫攻坚的主体责任一起向基层延伸传导,通过拓宽线索渠道、抽查、检查等有效途径,采取专项检查、联合检查等多种方式,严肃查处发现违纪问题。制定了《庆阳湖乡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成立专项检查组,联合力量,深入相关村、站所、实施入户随机抽查、暗访检查。坚持扶贫领域“一案双查”,对在扶贫工作中失职渎职的相关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对扶贫领域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不抓不管、导致不正之风长期滋长蔓延或者发生重大腐败案件的站所和村,将严肃追究责任。
聚焦重点领域,认真做好扶贫资金项目跟踪检查。聚焦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问题线索等方面,不断延伸监督触角、拓宽监督视野,依纪积极主动查处扶贫资金项目方面的违纪问题。督促各站所、各村落实扶贫政策、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开受益对象、扶贫资金安排、项目建设、扶贫成效和扶贫纪律等情况,重点从项目实施、帮扶成效等方面强化脱贫攻坚督查督导。主动加强与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联系,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用,提高财政监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全面排查梳理,不定时开展扶贫专项资金督查。组成专门联合督导组,通过制作勤政廉政监督卡、实地监督、电话抽查等方式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进行排查。排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是否存在数字脱贫、假脱贫问题。认真排查不符合识别标准而被的入建相立卡系所的过程中,是否存在优亲厚友、违规操作、受贿行贿等违纪法行为。共入户走访排查45户;电话抽查25户,发现问题2个,整改问题2个。对发现的问题,列出责任清单、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及整改责任人,限期整改。
不断举一反三,建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长效机制。把作风建设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逐一对照检查,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整改落实。扎实抓好扶贫领域各类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用作风建设成果促脱贫攻坚政策举措落实,打好关键之年脱贫攻坚硬仗。同时,加大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力度,对扶贫领域典型案件100%通报到村,持续释放执纪必严、失责必问的信号。
继续延伸触角,拓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渠道。持续深入推行“一清二白”工作法。结合“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继续深入开展村级干部涉农惠民事项、执行政治纪律、廉洁纪律情况报告制度,在主动申报清核的基础上,充分发挥群众“情报员”的作用,畅通群众举报渠道,加强舆论引导,检举揭发线索。通过持续深入的推进“一清二白”工作法,进一步掌握和拓宽扶贫领域问题线索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