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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纪】 违规操办“百日宴”不听劝 总得为任性买单

日期:2018-06-15 11:06:25
文章来源:纪委

  问题通报

  今年6月8日,阜康市纪委监委通报了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滋泥泉子镇干部丁某置中央、区、州、市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违规给儿子操办“百日宴”并收受礼品礼金,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等,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造成了严重负面影响。阜康市纪委监委决定,由该镇党委给予丁某党内严重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处分,并责令参与宴请的11名科级领导干部作出深刻检查。

  事件回顾

  2018年5月的一天,阜康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接到了一通举报电话。举报滋泥泉子镇干部丁某为儿子大操大办“百日宴”。经查,4月30日,丁某在未向组织报告、未履行请销假手续的情况下,违规给儿子操办“百日宴”,共邀请亲朋好友、单位同事、服务对象、村干部等169人,收受礼金75060元,其中到场参加宴席106人、开席14桌,收到亲戚礼金8960元,收到单位同事、服务对象、村干部等礼金66100元。

  此前,该市在五一前下发《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确保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风清气正的通知》,要求全市党员干部自觉把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体现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上来,要坚守道德标准,守住纪律底线,严防四风反弹回潮。丁某在有关人员的提醒下,依然我行我素,从4月20日开始便通过发请柬、打电话、发短信等形式,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其儿子的“百日宴”,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置若罔闻,当做“耳旁风”,属于典型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

  事后丁某反省道,“本以为只要没有人反映举报,纪委就不会查。家中喜添稚子,高兴的“忘了形”,还给领导和同事带来麻烦。早知今日,这个“百日宴”我说啥也不能办……”

  执纪者说

  作风建设是党的生命线,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提高警惕,明辨是非,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增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的自觉性、长期性。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底线意识,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严守党纪国法,经常性将自己内心深处的“政治清单”“思想流水”晒一晒、晾一晾,时刻警醒自己、审视自己,牢记所肩负的使命和责任,洁身自好、择善而从。要在事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大是大非面前,绝不能有半点的侥幸心理,始终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走好从政道路上的每一步,要经常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放在党性、道德和法律的天平上称一称,不断反思和约束自己,坚决筑牢遵纪守法的思想道德防线,形成行动自觉。阜康市纪委监委  刘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