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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纳斯县:规范抓好案件线索管理工作

日期:2018-05-22 18:34:09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以来,玛纳斯县纪委监委为落实好《监察法》关于案件线索归口管理的规定,通过强化措施,严格规范管理,力求从根本上解决线索管理不归口、不集中、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

  建立“专库”统管。在发挥好信访举报“主渠道”功能的同时,建立、完善与巡察、审计、信访、司法、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同时,从上级机关交办、监督检查、专项审查等渠道发现的问题线索,由案件监督管理室对案件线索进行受理登记,严格落实五类处置标准和方式,强化线索集中统一管理,确保问题线索不丢不遗不漏。

  明确“专责”到岗。在管理环节,明确案管部门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处置承办环节,明确纪律审查部门主要承办人是直接责任人。同时,健全完善线索移交转办机制,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线索分流,确保流转清楚、全程留痕。

  统一“专账”登记。建立规范统一的问题线索登记台账,由案件监督管理室按来源、性质进行分类登记,全程督办,并对接收时间、涉嫌违纪类型、问题摘要、处置方式、处置承办时间、处置结果进行动态管理,定期更新。

  据悉,玛纳斯县纪委监委1-5月份,共处置问题线索187件,同比增长211.7%。初步核实187件,拟立案39件,了结148件。经初步核实或谈话函询后给予组织处理14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