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康市纪委监委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推进宣传教育、巡察检查、严肃查处、通报曝光、建章立制常态化,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宣传教育常态化。充分利用村广播、网络、宣传栏等平台,进一步强化对党纪党规和网络举报的广泛宣传,提高基层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引导群众信访举报;常态化开展党性党风、党规党纪和思想道德教育,通过通报典型案例、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使基层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巡察检查常态化。从全市各部门选拔优秀干部成立明察暗访组和专项巡察组,2017年完成教育局、水务局、文广局、农业局、交通局、供销社等18个市直部门及30个所属二级单位的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六大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11类422条、提出意见83条,向组织、财政、审计等职能监管部门提出工作建议116条,向市纪委移交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45件,初核45件,立案查处7件,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凸显。
严肃查处常态化。先后开展了村(社)干部“一清二白”、扶贫领域、“小六长”、公职人员领取草补资金等十项治理活动,坚决杜绝政策棚架、作风漂浮等现象,累计梳理问题线索156件,查处群众身边违规违纪“小六长”48人,暂停发放249户公职人员草补资金176.8万元,收缴违规资金29.7万元,清退收回保障性住房34套,取消低保户171户362人。
通报曝光常态化。进一步加大通报报光力度,对查处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着力营造知止的震慑氛围。共曝光“不作为、慢作为”单位39个、197人次,党政纪处分5人、组织处理27人、通报批评46人,专项整治成果显著。
建章立制常态化。针对基层干部理想信念、纪律意识不牢固的问题,以及监管方面存在的制度漏洞,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和“微权力”依法规范运行制度机制,明确权力界限,规范程序流程,从源头上切实解决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制定《阜康市推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市、乡(镇)两级政府实现权责清单全覆盖。针对执纪审查发现的频发领域和易发问题,出台《阜康市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实施方案》《阜康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机关内部食堂管理办法(试行)》《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津贴补贴维稳值班补助绩效考核等各类奖金费用发放和使用的规定》等规章制度12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