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郑重承诺:自觉加强党风党纪学习、带头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始终牢固树立四种意识、严格执行办案纪律……”奇台县纪检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吉东带头承诺。1月14日,奇台县纪委监察局组织103名纪检监察干部签订了《奇台县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坚决防止有损纪检监察机关和干部形象的行为发生,奇台县纪委通过层层签订“军令状”,从源头上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提升干部廉洁自律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氛围。
《廉洁自律承诺书》着重突出两点要求:一是在牢固树立四种意识、遵纪守规的基础上,添加了严格执行办案纪律,杜绝在纪律审查中说情打招呼等内容;二是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外不在社会交往活动中使用公款,不接受单位和个人的现金、物品、有价证券等,切实做到拒吃、拒请、拒贿,严格落实自治区“十改进、十不准”要求。签订“军令状”之后,有违背本承诺的行为,一经发现从严从重处理。
奇台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卢宗成说:“军令状”的签订,让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进一步感受到身上这份沉甸甸的责任感,我们将不负众望、忠诚履职,努力锻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执纪“铁军”。
撰稿人:陈 超(15199665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