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涉农资金逐渐增多,村级干部“损脱微”案件似有上升趋势,为此,昌吉州纪委未雨绸缪、及早动手,年初筛选和部署吉木萨尔县北庭镇古城村作为村干部“小微权力”监督制约试点,经过近10个月的努力,该县北庭镇先后建立了《北庭镇村级小微权利清单管理制度》《北庭镇村级资金管理使用制度》《北庭镇村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北庭镇重大村务申报备案监督制度》《北庭镇村级重大事项决策旁听制度》等一批制度规范,初步构建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小微权力”运行体系,努力实现了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为促进农村基层民主治理、村干部廉洁用权作出了积极探索。
透视问题、精准把握、厘清权力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发现村干部“小微权力”监管主要存在五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制度层面虽然对村干部权力进行了规范,但缺乏自下而上的监督,制度无法落到实处。二是受文化水平、管理经验、观念等限制,一些村干部对政策文件的理解和领会能力不足,给政策执行带来一定阻碍。三是村干部自身纪法意识不强,容易胡乱作为甚至贪污腐化。四是村民如何实施监督权、通过什么机构实施监督权不够明确,导致村民监督的渠道不畅。五是村干部和村民信息不对称,村务公开流于形式等。针对这些问题,按照“小微权力进清单,清单之外无权力”的要求,编制《村级“小微权力”清单》,梳理确定村干部权力清单3个方面42条,并以群众看得懂、能理解为标准,制作了42项图表和工作流程图,明确村干部“做什么、怎么做、什么不能做”,让群众明白“找谁办、怎么办、谁负责”,确保村干部“小微权力”规范化运行。
强化监督、专群结合、管住细节 织密村民、村监会、乡镇纪委监督制约网,对村干部“小微权力”进行全方位、无死角、立体式的监督管控。一是让村级事务透明起来。将村务公开栏覆盖到村民小组,解决村民居住地分散、群众难以集中查看的困难。运用“互联网+小微权力”网络监督平台,建立阳光村务微信群,对村干部的权力范围、运行流程以及村务工作的全过程进行实时公布,将村干部处理村务的程序、过程和结果晒在阳光下,使群众“人人知晓流程、个个监督权力”。同时,设置投诉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二是让群众把重要事项监督起来。针对群众关注度高的低保、危房改造、精准扶贫等事项,村民小组通过聘请10至15名“乡贤”担任理事,设立“百姓议事堂”机构,引导村民熟知权力运行过程,参与监督。年初以来,古城村在“百姓议事堂”调节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等17件,成功率100%;评选出低保户20户29人,无一人上访。三是让村监会的作用发挥起来。上移村监会监督权,建立以镇纪委领导为主,村党组织领导为辅的双重领导机制,确保监督不受干扰;提高村监会成员准入门槛,确保素质过硬;采用双向激励的方式,对履职不力的村监会成员扣发考核奖金、终止资格,对履职尽责、群众满意村的监会成员给予奖励,奖优罚差,激发活力,确保把“小微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健全机制、抓早抓小、管住长远。针对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公权事项,实施精准督查,哪里有问题就督查到哪里。建立镇、村两级监督检查常态机制,明确村监会每月开展1次常规检查,镇纪委每季度开展1次集中排查,每半年开展1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实行一月一汇总,一季一通报。通过两级共同发力,有效监督村干部用好权、履好职、办好事。今年共对古城村开展监督检查14次,下发通报14个,责令整改问题6个,镇党委对古城村2名村党总支书记、主任进行了廉政谈话。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古城村村干部“小微权力”得到了有效规范和监督,村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村监会的监督意识不断增强,群众对村“两委”的信任度和支持度明显提高,呈现了“三多两少”的可喜局面,即村干部开展工作主动向群众通报的多、讨论研究的多、群众主动参与的多、自作主张的少、随意决定的少,形成干部倡议、群众表决、党员带头、共同参与、和谐共事、相互支持的干事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