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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图壁县“四步法”为纪检干部“充电”

日期:2017-11-28 17:50:07
文章来源:纪委

    强化培训法。制订乡镇基层纪检干部学习培训近期、远期培训计划,计划2017年底前在县内组织开展业务培训1期,确保年内实现乡镇纪检干部培训全覆盖。按照就地就近原则,推选县纪委案件审查、审理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进行授课,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4期;邀请州纪委骨干专家来我县授课,每年组织培训不少于2期;有计划、分批次组织乡镇纪检干部赴区、州和内地学习深造,提升理论水平。

    跟班学习法。建立乡镇基层纪检干部在州、县两级纪委跟班学习制度,按照每期跟班学习不少于2个月的要求,确保年内每名乡镇纪检书记、纪检干部轮训1遍。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抽调乡镇纪检干部参与县纪委、州纪委办案工作,切实提高办案水平。组织比赛法。围绕案例分析、制作谈话笔录、办案技巧,案件程序等案件类公文写作,每年组织开展全县纪检系统业务技能大赛1次,对成绩优异的参赛者予以表彰,并推选参加州纪委业务技能大赛,逐步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严把关口法。强化基层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严把乡镇纪检干部入口关,要求将政治上强、能力上强的在编党员干部配备至纪检工作岗位,保证队伍稳定性。截止目前,外出培训学习10人次,选派12名干部到区州纪委跟班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