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纪委紧紧围绕“四种形态”,把好处置线索、审批程序、移送审理、文书质量、办案场所关,提升纪律审查质量,切实推进纪律审查工作规范化建设。
问题线索处置规范化。对于信访举报、上级转办等多种渠道来源的问题线索实行归口统一管理。县纪委专门成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领导小组,建立问题线索集体排查机制,严格按照中纪委确定的“五种处置”方式和标准,集中排查、统一分析、集体研究,规范处置各类问题线索,防止问题线索失控。
办案审批程序规范化。认真执行初核、立案请示报批制度。遵守审查工作纪律,依规依纪进行审查。规范立案审查程序。严格对涉案资料和款物的规范管理,杜绝泄露秘密、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
纪律审查文书规范化。规范纪律审查文书和档案资料。严格依照《中国共产党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执行,对全县纪律审查的笔录制作、初核报告、调查报告、审理报告做到规范统一。
办案场所规范化。根据区、州纪委下发的纪律审查安全要求,县纪委进行了自查整改,制定了《吉木萨尔县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安全责任》,加强谈话点的管理和规范化建设,落实办案安全责任。目前,县纪委进一步完善谈话点的硬件设施。
制度建设规范化。县纪委出台了案件线索排查制度,由纪委书记牵头,定期组织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规范线索处置。制定了关心关爱回访制度,从教育、提醒和关心的角度,对受处分人员进行回访。
吉木萨尔县纪委 柳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