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党的十九大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引起了阜康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的热议。该市积极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多种方式收看权威媒体关于大会召开的相关报道,并高度关注各代表团对《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讨论情况。
“新修订的《党章》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同时充分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提出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有利于更好发挥《党章》对党的工作和党的建设的指导、规范作用,有利于坚定信心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全面从严治党。我们一定要履行好党章赋予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把我们党建设得更加朝气蓬勃、坚强有力,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阜康市委常委、纪委书记马鸿铭说到。
阜康市委巡察办主任宋建新说:“巡察机构和巡察干部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把学习贯彻新《党章》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担当作为,深化效能革命,严明纪律,为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忠诚卫士,担负着捍卫《党章》的神圣职责,要把党章意识根植于灵魂深处,把新修订的《党章》领会好、学习好,贯彻落实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各个方面,自觉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阜康市上户沟乡纪委副书记白军说。
“学习宣传贯彻《党章》,就是要把《党章》的精髓和精神融入到落实“两个责任”的全过程,融入到作风建设的全过程,融入到监督执纪的全过程,融入到维护群众利益的全过程。”阜康市纪检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干部杨萌说。
“对《党章》开展系统性学习,通过诵读、手抄等方式学好《党章》、用好《党章》,在实际工作中不断加深理解,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博峰街道纪检干事董明莹说。
马鸿铭要求,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学《党章》、守党纪。唤醒党章党规意识,要坚持严格执纪,对党章意识不强、不按《党章》规定办事的要严肃问责;要绷紧监督之弦,监督执纪问责都冲着纪律去,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领子”、“咬耳朵”、“扯袖子”;要扎紧制度笼子,通过纪检体制创新,真正使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