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阜康市纪委坚持“快”字当先,“严”字落细,对市委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快速受理、快速查处、快速整改,确保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得到及时、高效处置。
快速受理。开通受理问题线索“直通车”,对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指定又案管室集中管理,并建立专门台账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初核、谈话函询、暂存、了结四类标准进行处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转交的涉及市管干部的问题线索,市纪委快速分办,明确责任领导、明确时限要求,快速进行办理。对转交的涉及一般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相关纪(工)委进行办理,并加大督查力度,跟踪督办案件查办情况。
快速查处。快速启动线索核查机制,发挥办案协作区协作机制,集中优势兵力快查快办、快结快报,通过领导包案、专项督办、合力协办等措施,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在线索核查过程中,针对问题逐项逐条进行分析研究,逐点逐目进行调查核实,在确保初核到位的基础上快速立案审查,快速移送审理。
快速整改。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的原则,督促被巡察单位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制订详细的整改进度表,实行台账管理,倒计时推进,集中力量整改,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巡察组还对被巡察单位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全面“复检”,定期开展回访督查,切实做好“后半篇”文章,形成巡察再震慑。
截至目前,32件巡察移交问题线索已全部移交至各承办部门进行处置。经初步核实后,已立案审查6人,给予党内严重警告3人、行政警告2人、开除党籍1人,拟立案7人。对首轮巡察发现的14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并向社会公布,充分发挥了巡察的“利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