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专题集锦
  4. 砥砺奋进的五年
  5. 正文

【砥砺奋进的五年】阜康市:严格落实两个责任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环境

日期:2017-10-16 17:58:29
文章来源:纪委


十八大以来,阜康市们紧紧围绕总目标,聚焦中心任务,严格监督执纪问责,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为实现全市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健全运行体系 全面落实“两个责任”

阜康市逐步明晰了两个责任,厘清了四张清单,督促指导基层党(工)委和纪(工)委依规履职严肃追责滥用权力和失职渎职行为。

在全州率先出台了四个责任清单,明确了市委班子集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责任和市纪委监督责任。市委主要领导以认真落实四个亲自”“十个必须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市纪委每年采取提醒通知书督办函等方式,促使四套班子领导落实责任委书记连续三年每年对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10次以上、重大问题亲自过问8次以上、重点环节亲自协调4次以上、重要案件亲自督办4次以上。

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日常监督和年度考核,制定了《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约谈的暂行办法》、《关于对领导干部进行函询的暂行办法》和《阜康市行政机关向监察机关移送涉嫌违反行政纪律问题线索的办法》。对落实“两个责任”重点部门、重点内容、薄弱环节进行常态化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启动问责程序,既打疼形成威慑,又打响警示他人。近年来,阜康市128名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诫勉谈话,对7起违纪违规案件相关党组织和责任人进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追究,其中组织处理7人。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阜康市建立了“月自查、双月督、季通报、年考核”的长效机制,通过严抓严管、常抓常严,整治“四风”问题努力使“四风”问题无处遁形。

紧盯重要时间节点,加大明察暗访、集中抽查和现场核验力度。先后推行了公车定点停放、公车贴标制度,公务接待定点、清单审批制度和上下联动集中抽查制度,做到节前发信号、严明纪律要求,节中抓检查、紧盯违纪问题,节后严问责、加强媒体曝光。紧盯“四风”新动向,先后开展了公款吃喝、公款送礼、收受红包、购物卡和“四难”等13项专项整治工作,查处了一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规问题,巩固了正风肃纪成果。整治了利用婚丧喜庆敛财、违规发放津补贴、吃空饷等突出问题,有效防止了“四风”反弹回潮。特别是2017年重点严查“十大整治”“四风四气”问题、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23个,予以组织处理1450人、纪律处分73人,有效杜绝形式主义、工作棚架、作风不实等问题。

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的突出问题72个,问责72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5人。

严格纪律审查 坚决有力惩治腐败

阜康市始终坚持把惩治腐败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手段,坚持“零容忍”的态度不变、猛药去疴的决心不减、严厉惩处的尺度不松,把纪律挺在前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形成了高压态势。

市纪委主要领导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综合协调,直接参与研究分析案情、调查取证思路和突破案件,解决办案中的难题,实行案件线索集体排查、班子成员分解包案,充实办案人员,推行全员办案。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函询、诫勉,防止小错变成大错。同时,着力推进办案理念和方式转变,在锁定主要违纪事实的基础上,对涉嫌犯罪的案件及时按程序移送司法机关,缩短办案周期,提高查处率,增强威慑力。

十八大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467件次,初核402件、立案238件,已处分184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特别是2017年,初核225件,立案150件,同比增长4.5倍,达到历史最高记录,结案121件,涉及科级干部21人,给予党纪处分53给予政纪处分48人。

注重教育监督预防 切实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阜康市完善了“大宣教”格局,每年把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纳入大宣传部署之中,形成了齐抓共管的格局。坚持年年有特色、月月有重点,大力开展震撼心灵的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每年安排不少于10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中心组学习定期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集中警示教育活动。坚持每年集中开展1012项教育月活动,以月促年效果明显组织全市县级领导、各党(工)委主要领导、科级领导干部家属及全市纪检监察干部1300人赴昌吉州警示教育基地参观。五年来,全市各级党组织相继开展警示教育活动320场次,有效推进了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创新举办了阜康市首届廉政小品、微视频大赛、知识竞赛等活动创办了《明镜鉴读》期刊。以党风廉政教育月为载体,打造了勤廉教育基地—阜康工业展馆和市级廉政教育基地—阜康市廉政教育警示基地2.2万余名区内外党员干部群众进行了参观,教育的说服力和影响力开始显现,各级领导干部的自律意识明显增强

围绕“三转”深化纪律体制改革

阜康终把支持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进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为纪委大胆履行监督责任提供坚强后盾。

按照中央、区州有关于清理议事协调机构要求,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不再参加新的议事协调机构,在原先参与的134个议事协调机构中,退出或移交117个,仅保留17个,精简率达87.2%。优化市纪委内设机构,增设市纪委派出机构。将原有7个内设科室调整增设至9个(部)室,执纪办案机构数及人员编制数所占比例均超过70%成立专门巡察机构,配备专人成立巡察组3个,截至目前已完成了对教育局、红十字会、住建局、残联等10个市直部门的巡察,发现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六项纪律、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问题11163条,向市纪委移交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22条,向被巡察单位提出意见41条,向相关职能监管部门移交工作建议36条。

推进纪检监察机构派出改革工作,成立了3个派出监察分局,建立了《阜康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运行暂行办法》《阜康市纪委监察局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工作流程图等相关制度。对全市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纪委副书记的分工进行调整,对不符合回归主业要求的逐一反馈,责令限期整改。目前,全市7个乡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全部回归主业。每月开办一次学思践悟大讲堂活动,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点、热点内容进行辅导宣传,受教育干部达2700余人(次)。先后选派77名纪检干部赴中国纪检监察学院、西南政法大学等地参加业务培训,打造了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为推动全市正风反腐提供了强有力的政治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