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查处了一批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案件。现将7-8月份查处的六起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一、呼图壁县二十里店镇副镇长宣晓斌套取安居富民补助资金问题
2012年9月至2017年5月,宣晓斌利用担任二十里店镇副镇长的职务便利,采取虚假申报安居富民建房补助相关资料的方式,套取安居富民补助资金37万元,并将其中10万元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8月,宣晓斌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二、阜康市三工河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李成明违规私存抗震安居补助款问题
2016年11月,李成明在未向乡党政主要领导汇报的情况下,违反财经纪律有关规定,私自将财政发放给三工河乡12户贫困户的抗震安居补助款16.8万元、贫困户建房基础设施款6.13万元,共计22.93万元存入其个人银行卡中保管。2017年8月,李成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玛纳斯县司法局公证处主任左孝兵截留公款私用问题
2017年2月至5月,左孝兵在给群众办理房屋继承、遗产公证等公证手续时,分三次收取群众公证费4000元,未出具任何发票。此后,左孝兵私自将其中2000元截留,用于个人消费。2017年7月,左孝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四、奇台县三个庄子镇政府出纳刘光霞挪用公款问题
2014年12月至2016年3月,刘光霞在担任奇台县三个庄子镇人民政府出纳期间,利用职务便利,超范围大额度提取备用金,代领并扣留村级宣传员交通补助、镇派驻村干部生活补助款、政府临时工工资等共计27.24万元,用于个人开支。鉴于刘光霞在组织调查之前已经将其挪用的公款归还镇政府基本账户,2017年7月,刘光霞受到降低二个岗位等级处分。
五、木垒县东城镇东城口村党总支书记连福忠违规重复领取富民安居补助款问题
2014年8月,连福忠在东城镇任东城口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期间,对其旧房进行了修缮改造。2015年6月,对已修缮改造的房屋,连福忠分别以自己及妻子的名义进行申报,并领取了2015年富民安居工程补助款共计4万元。2017年8月,连福忠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六、昌吉市第七小学教师陈霞违规收费问题
2016年 10月至2017年3月,陈霞在担任昌吉市第七小学一年级(3)班班主任期间,默许家委会违规把一年级(3)班22名学生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需退的书费1386元用于购置试卷、练习卷及奖状奖品。2017年5月,陈霞受到警告处分。
各县市(园区)、州直各部门各单位党(工)委(党组)、纪(工)委(纪检组)要紧盯脱贫民生领域“损、脱、微”问题,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要坚持问题导向,主动排查,靠前掌握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处理、早纠治。要坚持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性质恶劣的坚决依纪依规严肃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警示教育和震慑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