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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木萨尔县:出台提示与通报制度 督促主体责任落实

日期:2017-09-06 11:55:57
文章来源:纪委

  “郝拥军书记,提示您对照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的各项工作任务,查漏补缺完成如下几项工作:第一项,请您听取县委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对班子成员开展一次廉政谈话;第二项,……,以上几项工作请您务必于7月21日前完成。”

  “县委办公室,近期需要完成以下工作:一、根据‘学讲话、转作风、促落实’专项活动的学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请组织县委、政府班子成员开展好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等内容的学习,并将‘学转促’专项活动学习教育任务落到实处;二、请提示县委班子成员……”

  “吴俊县长,为更好的落实党委主体责任清单的各项工作任务,在近期提示您完成以下两项工作:……”

  以上内容摘自吉木萨尔县四套班子及成员《落实主体责任提醒通知书》。

  今年以来,为进一步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总体部署,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吉木萨尔县纪委制定出台了《吉木萨尔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示与通报制度》,建立定人定点联系机制,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对县级、科级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发放提示通知书,开展督查并下发通报,督促县委班子成员及各党委(党组)做到知责必履责。

  据悉,根据《吉木萨尔县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示与通报制度》,提示与通报工作由专人负责,建立工作台帐,实行逐一销号;并根据检查情况形成书面通报,在各级党委会议上进行通报。提示内容包括区州党委、纪委和县委、纪委安排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县委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的各项工作任务;党委(党组)及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的各项工作任务;信访举报、执纪审查、巡察检查、审计等工作中发现的其他需要提示与通报的内容。《制度》规定,对主体责任部署和要求不重视,措施不具体,责任不明确,落实不力,导致工作迟缓、拖延、走过场,未完成提示工作任务等问题的,将采取措施严肃处理。

  截止目前,该县纪委共向四办及县领导发放提示通知书67份,对各党委落实提示与通报情况开展督查2次,下发通报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