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当前位置:
  2. 首页
  3. 历史栏目
  4. 工作动态
  5. 正文

纪检人手记:当好宣读《处分决定》的"朗读者"

日期:2017-09-06 11:55:35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自中央电视台的《朗读者》开播以来,可以说是最火的综艺节目之一。它以深情的朗诵、真挚的情怀传递着语言的温度,演绎着人性的光辉,我对此深感共鸣。

  作为审理室的一名干部,经常需要随领导去各基层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组织宣布处分决定,是《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明确要求,也是落实处分决定内容、发挥纪律审查工作警示教育作用的重要一环。

  “作为案件审理室的工作人员,大部分时间都在办公室审案子,和外面接触的机会少,能够代表县纪委对外开展工作,也是锻炼自身提高素质的好机会。”这是哈主任常常对我说的话。

  记得有一次,我们一起去园户村镇宣布处分决定。通常情况下,宣布处分决定的会议气氛都很严肃、凝重。会上,按照惯例,我先宣读了处分决定。宣读完处分决定后,哈主任又从纪律审查角度,结合党纪条例,向大家介绍了案件的定性处理情况。“陈某受到这个处分,作为时任科室负责人,是按照时任领导的安排去做的,属于追责”。他又讲了受到处分后对陈某考核和提拔的影响,希望他放下包袱,积极工作” 。会议的气氛也变得有所缓和。

  我们处分一名同志,只是一种手段,而不是目的,是为了警戒其本人和教育其他党员干部,使广大党员干部可以从犯错误的同志身上举一反三,吸取教训,防止犯类似的错误。

  借宣布处分决定开展生动的微党课,让案件处理的警示教育深入人心,这次的处分决定宣布,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 呼图壁县纪委  谢红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