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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垒:运用“四种形态”让监督执纪有力度也有温度

日期:2017-08-11 20:06:57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以来,木垒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积极探索实践“四种形态”,用纪律管住大多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细落小。

  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广大党员干部不忘初心,自觉维护党的纪律。2016年6月,王某在接待群众信访工作中,缺乏耐心,态度急躁,被群众举报。在接受调查中,王某一脸委屈和无奈。在调查组开导下,王某认识到:“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提醒谈话是组织在帮助自己,是咬耳扯袖,如果不是纪委及时提醒,在今后服务群众中可能要闯乱子。”今年5月,杨某因违规操办乔迁宴收受礼金接受调查。起初杨某一直不敢直面问题,左右摇摆,认为自己是群众党员,主动交代与否不影响自己的“前程”,后来在该县案件调查组的中肯开导下,杨某慢慢意识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严守纪律是每名党员的基本要求。经过该县纪委立案调查后,给予杨某党内警告处分,杨某承认了自己的错误事实,并退还了所有礼金。

  查办大案要案是成绩,抓早抓小也是成绩。该县纪检监察机关规范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17家违规使用公车、违规停放公车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对41名党政正职进行提醒谈话,对4个单位“三公”经费支出、公务接待不规范的主要领导进行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