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垒县坚持通报与督查并举,不断加大重点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调动14个行业部门单位牵头开展24项专项清理工作,力促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工作纵深推进。截至目前,共查出微腐败问题80条,纪律处分19人,移送司法5人。
建立健全通报制度。坚持每月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全县专项清理工作情况,对查找问题少、落实不力的乡镇进行约谈,对压实党委主体责任不力的党组织负责人问责。同时,利用廉政短信平台、木垒清风微信公众平台等载体及时向社会公开通报查找问题、整改进度,全方位立体式反映整治“微腐败”相关动态,确保无死角无盲区全面彻底整改。截止目前已约谈4名乡镇纪委书记,发布工作动态信息130余篇(条)。
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始终把“微腐败”专项清理工作与“学转促”专项活动相结合,同时作为执纪审查工作中心,不断强化自身监督。纪委领导、各科室主任带头自查,以点带面,实行纪委领导与责任单位层层承包责任制,互查互纠,立纠立改。同时,建立廉洁承诺制度,与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截至目前,与全县党员干部签订承诺书5200余份, 自查自纠发现问题181个,挽回经济损失382万余元。
加强重点领域督查。调动行业单位工作的主动性,成立14个专项清理工作组,对全县各牵头和责任单位进行专项督察,重点深入零报告单位、社会关注的扶贫、低保、教育和卫生等问题易发领域进行现场督查,实行全面筛选,集中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整治“微腐败”纵横深入,全面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