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昌吉州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事项》的通知,重申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厉整治“四风”“四气”,此项工做是结合实际,重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的具体体现。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需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自治区十条规定,驰而不息抓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到实处,进一步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
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精神对会议活动、文件简报讲话、出访活动、新闻报道、固定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企业(社团)兼职等作出了严格规范,对督促检查、执纪问责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贯彻执行好实施细则,对于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切实加强作风建设,净化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和从政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需持之以恒抓学习。广大干部群众要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要更加注重理论学习,做到政治上更加坚定;要学习专业知识,争当本职专业的行家里手;要加强对建设现代化经济文化城市所需知识的学习研究,强化对市场经济、科学、法律等知识的学习;要注重向群众学习,做到作风上更加务实。
需从上到下严要求。中央八项规定是改进工作作风的切入口和动员令,是对党员干部从政行为的基本要求、刚性约束,也是对党员干部的保护和爱护。要求别人做到的,领导干部要首先做到。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践行,以上率下,时时处处自觉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形成一级带一级的传递效应,带动全乡上下持续改进作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需驰而不息转作风。抓作风、改作风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目前“四风”虽大有收敛,但并没有绝迹,仍在试图改头换面。对作风问题的顽固性、长期性,要有足够的思想准备。作风建设如逆水行舟,一篙不可放缓;如滴水穿石,一滴不可懈怠。要狠抓制度执行,持续推进作风建设上水平、上台阶,以久久为功的耐心、定力,坚决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不断巩固和扩大战果,以扎扎实实的成效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