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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以“学转促”专项活动为载体 以聚焦问题为导向 持续改进干部作风

日期:2017-06-15 17:26:27
文章来源:纪委

  今年以来,昌吉市以扎实开展“学转促”专项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切实解决稳定发展各项工作中的作风问题,确保中央治疆方略落地生根,为昌吉市“争当稳定的排头兵、争做发展的先行者”,率先实现“六个走在前列”提供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一是驰而不息抓好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党委“十条规定”落实。紧紧抓住关键节点,加强“元旦、春节、清明、端午节”期间监督检查,加大对公款吃喝、公车私驾、私车公养、公款消费等问题的查处力度。截止目前,共开展监督检查9次,查处问题14件,给予党纪处分1人,组织处理12人。

  二是建立完善长效管理工作机制。先后制定下发《昌吉市关于党员领导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州十条规定责任追究办法》、《关于进一步重申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关于重申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作风建设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切实巩固作风建设整治成果。

  三是认真查摆“四风”“四气”问题。制定下发《关于在“学转促”专项活动中认真查摆问题的通知》,及时督促市四套班子领导、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单位、村组社区和站所党员干部,对照“四风““四气”问题,按照广泛征求意见、认真查摆问题、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进行整改公示等工作流程,认真查找各级班子和党员干部在“四风““四气”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督促抓好整改落实。

  四是深入开展十项整治和专项清理工作。制定下发《昌吉市“学转促”专项活动“十大整治”工作分工方案》,明确各牵头单位整治目标和监督检查要求,各牵头单位结合实际,分别研究制定文山会海、领导干部违规出疆出国(境)等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截至目前,各单位共自查出问题3件,处理干部职工4人。市人民政府制定下发了《昌吉市加强市、乡(镇)、村资金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对市、乡(镇)、村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申请、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进行清理、检查和纠正。由市纪检委牵头制定《关于开展热点问题专项清理的实施方案》,着重围绕政府采购、侵占集体土地、违规发展党员、参与宗族黑恶势力等问题进行整治。截止目前,各项整治和清理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五是加强巡察监督。全面启动对47个市直部门、行政村、社区党组织的巡察工作,目前对3个部门、18个行政村、16个社区党组织首轮巡察正在有序开展中。将“学转促”专项活动纳入巡察工作重要内容,着力发现开展“学转促”活动不扎实、“四风”屡禁不止、“四气”盛行等突出问题,持续推动干部作风向上向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