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呼图壁县纪委切实加强对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及廉洁从政情况的监督,结合维护社会稳定、“学转促”及查处“四风”“四气”问题,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自觉履行职责,带头廉洁自律,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述责内容包括:1.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主要包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个性化清单等方面的情况,以及支持纪委开展工作的情况。2.实施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3.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包括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区州党委十条规定、纠正“四风”“四气”的情况,以及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的情况。4.存在问题及对上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检查考核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述廉内容包括:1.任现职以来的公车配备使用、公务接待、办公用房使用等情况和因公出国(境)情况。2.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情况。3.配偶、子女的工作或从业情况。4.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便利为本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他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的情况。5.任现职以来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及处理的情况。6.对照新修定的《准则》《条例》,特别是六大纪律自身存在的其他问题等。
述责述廉评议测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级。其中,优秀票超过90%的为优秀;良好以上票数(含优秀票)超过85%的为良好;一般以上票数(含优秀票、良好票)超过80%的为一般;“差”票超过40%为差。述责述廉评议结果作为领导干部考核、奖惩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述责述廉评议测评结果为一般的,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述责述廉评议测评结果为差的,问题较多、且不适宜任现岗位的,由纪委提出组织调整建议;发现违纪违法问题按有关规定执行。